大公网

大公报电子版
首页 > 新闻 > 内地 > 正文

外商投资法提升开放水平 港委员:倡放宽港商投资领域

2019-03-10 03:18:28大公报 作者: 张宝峰 杨州 庄恭
字号
放大
标准
分享

图: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三月九日举行记者会,邀请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陈锡文、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乌日图、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俊臣、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许安标、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程立峰就“人大立法工作”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中新社

全国人大9日就人大立法工作举行记者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俊臣在会上表示,外商投资法的主基调是促进和保护外商投资,积极扩大对外开放;重点是确立中国外商投资新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基本规则、基本规范,建立起中国新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的四梁八柱,同时也回应了当前外商投资领域存在的问题。刘俊臣指出,新的外商投资法取代“外资三法”后,一定会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立长远的保障作用,必将把中国对外开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大公报记者 张宝峰北京报道

刘俊臣说,在改革开放40年后的第一个春天,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外商投资法草案,表明中国将改革开放进行到底的决心和意志,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如果问这部法律获得通过后将会给境外投资者带来哪些好处,我觉得确是利好、重大利好。

取代“外资三法”

“可以预期,制定一部新的外商投资法取代‘外资三法’,一定会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立长远的保障作用,必将把中国对外开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刘俊臣表示,外商投资法通过之后,肯定还会起草相应的配套法规规章,这样就能够稳定预期,建立起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对于制定外商投资法的意义,刘俊臣认为,外商投资法是外商投资领域的基础性法律,基础性法律就是起统领和起龙头作用的。这部法律重点是要确立中国外商投资新的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基本规则、基本规范,建立起中国新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的“四梁八柱”。关键内容是在国民待遇问题上规定了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新型管理制度。

通常国际领域说国民待遇皆指“准入后国民待遇”。但外商投资法草案的规定是“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模式:所谓“准入前国民待遇”,即在外资准入阶段,除了负面清单规定的领域之外,在其他领域给外商投资者以国民待遇,这也意味着在外资准入阶段对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给予不低于本国投资者及其投资的待遇。“这就是把国民待遇从准入以后调整前延到准入阶段,这就是高水平投资的自由化便利化。”刘俊臣分析说。

促进和保护是主基调

此前,美国一直指责中国要求外国公司强制转让技术,且外资的知识产权没有得到充分保护。此外,针对外商投资的投诉机制与其他法定救济途径等问题,也曾引起外界诸多讨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8日在就外商投资法(草案)作说明时指出,外商投资立法注意与国际通行的经贸规则、营商环境相衔接,努力构建既符合中国基本国情和实际又顺应国际通行规则、惯常做法的外商投资法律制度。

“外商投资法草案突出的是促进和保护,突出积极扩大对外开放,这是它的主基调。”刘俊臣说,针对目前外商投资领域存在的一些问题,这部法律草案都有呼应,里面有很多具体条款,比如要强调外商投资政策的公开透明、强调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平等参与竞争、强调地方政府要守约践诺等。

港委员冀制定港澳台投资法

图:多名港区政协委员表示外商投资法能为外资提供一个更公平、更完善的竞争性营商环境

外商投资法是今年两会的热点议题,全国政协委员昨日举行小组会议,讨论外商投资法草案。多名港区政协委员均支持草案,认为能为外资提供一个更公平、更完善的竞争性营商环境,但未来投资内地的港澳台商人需要国家给予更清晰的定位,使他们享有更多与内地居民的同等待遇,这有助港商把握国家发展机遇。\大公报记者 杨州 庄恭诚 北京报道

全国政协常委、丽新集团主席林建岳表示,草案体现对外商投资的支持和保障,为外资提供一个更公平、更完善的竞争性营商环境。他提出两项建议:第一,对港澳台企业的投资安排及待遇作出说明,进一步为港澳台投资提供更加开放、便利的营商和发展环境;第二,出台全国统一的与服务业开放相关的负面清单,让外资更加放心于中国投资,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门槛,彰显中国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的决心。

倡放宽港商投资领域

香港丝宝集团董事长梁亮胜相信,在国家扩大对外开放的情况下,港澳台对国家投资的大门只会更大,他希望未来制定港澳台投资法,使港澳台同胞享有更多与内地居民的同等待遇,成为“自己人”。

金鹰控股主席陈仲尼认为,新的外商投资法并不涵盖港澳台商人,未来投资内地的港澳台商人需要国家给予更清晰的定位,例如考虑在原有投资三法的基础上提供较外商更优惠的条件,再加上优化CEPA,相信有助港商把握国家发展机遇。

高锋集团主席吴杰庄期待,未来国家放宽香港企业在内地从事创科、互联网、文化创意等领域的准入机制,譬如负面清单容许港商在大湾区开办互联网企业、取得ICP牌照,以使香港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创造更多发展空间。

德瑞集团主席魏明德称,法案从几年前已开始酝酿,在新形势下全面加强对外商投资的促进和保护,远超了目前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他认为,外商投资法是中国进一步实施对外开放战略的重要举措,为中国的对外开放提供法律保障,有助于中国吸引更多外国投资,保护外国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营造更有利的经商环境。

陈茂波:港可受惠外商投资法

全国人大全体会议昨日审议《外商投资法》草案,财政司司长陈茂波表示,香港作为外资进入内地市场的重要桥梁,一定能够受惠于国家对外商的优惠措施,过去中央一直透过《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让港商在内地享有先行优惠。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