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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人士享受优惠变化

2019-03-17 03:18:23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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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将居民个人的时间判定标準由境内居住满一年调整为满183天。

  ●为吸引外资和鼓励外籍人员来华工作,促进对外交流,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继续保留原条例对境外支付的境外所得免予征税优惠制度安排。

  ●将免税条件由构成居民纳税人不到五年,放宽到连续不到六年。

  ●在职一年度中,只要有一次离境超过30天,就重新计算连续居住年限。

  ●将管理方式由主管税务机关批准改为备案,简化流程,方便纳税人。

  ●在境内停留的当天不足24小时,不计入境内居住天数;连续居住“满六年”的年限从2019年1月1日起计算,2019年之前的年限不纳入计算範围。

  (大公报记者张宝峰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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