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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贿赂”名义下的经济暗战

2019-06-12 03:14:03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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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美国司法的长臂管辖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反海外腐败法》出台於1977年。当时,它曾受到美国主要行业巨擘的质疑,认为这项法律会使他们在出口市场(如在能源、国防、电信、製藥等领域)处於不利的地位。1918年,美国国会修改了这项法律,使之适用於外国公司。

  根据这项法律,美国政府自认为有权追诉任何一家公司,只要它用美元计价签订合同,或者仅仅通过设在美国的服务器(比如谷歌邮箱或微软邮箱)收发、存储(甚至只是过境)邮件,这些都被视为国际贸易工具。

  皮耶鲁齐写道:“这项修正案就是美国人的一个把戏。他们把一项可能削弱自身企业的法律转变为干涉他国企业,发动经济战的神奇工具。”它成了“一座真正的金矿”。

  英法德新系统避美审查

  十几年来,美国在反贿赂的伪装下,成功地瓦解了欧洲的许多大型跨国公司,特别是法国的跨国公司。美国司法部追诉这些跨国公司的高管,甚至会把他们送进监狱,强迫他们认罪,从而迫使他们的公司向美国支付巨额罚款。

  自2008年以来,被美国罚款超过1亿美元的企业达到26家,其中14家是欧洲企业(5家是法国企业),仅有5家是美国企业。迄今为止,欧洲企业支付的罚款总额即将超过60亿美元,比同期美国企业支付的罚款总额高3倍。近20年来,欧洲各国一直忍受“勒索”,数百亿美元的罚款落入了美国财政部的口袋。

  它还可以帮助美国的跨国企业低价收购,为美国开闢经济疆域,就像《美国陷阱》一书中所记述的那样,美国司法部配合通用电气的收购计劃,於2014年春季到夏季有计劃地针对法国阿尔斯通集团的高管层展开了一系列“狩猎”行动,最后阿尔斯通在受威胁下被肢解。

  据报道,欧洲为规避美国的“长臂管辖”和次级制裁,近年正尝试避开美国和美元支付的SPV(特殊目的载体)系统,该系统已於2019年1月正式宣布落地,由法国、德国和英国三国联手推进,让美国无法审查其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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