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北交所发布IPO审核标准,明确禁止金融、房地产、产能过剩、淘汰类、学前教育、学科类培训等企业在北交所上市,企业申请北交所上市必须充分披露创新特征,保荐机构也要充分核查申请上市企业的创新发展能力。
光大证券首席宏观经济学家高瑞东表示,设立北交所,不仅是构建新发展格局、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而且能够有力地提升北京汇聚和配置金融资源的能力。北交所不仅定位服务中小企业,更是聚焦支持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