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报电子版
首页 > 新闻 > 内地 > 正文

北交所:禁止金融、房地产类企业上市

2021-11-16 10:59:10大公文汇全媒体
字号
放大
标准
分享

11月15日上午9时30分许,北京证券交易所(北交所)鸣钟开市。(新华社资料图片)

  11月12日,北交所发布IPO审核标准,明确禁止金融、房地产、产能过剩、淘汰类、学前教育、学科类培训等企业在北交所上市,企业申请北交所上市必须充分披露创新特征,保荐机构也要充分核查申请上市企业的创新发展能力。

  光大证券首席宏观经济学家高瑞东表示,设立北交所,不仅是构建新发展格局、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而且能够有力地提升北京汇聚和配置金融资源的能力。北交所不仅定位服务中小企业,更是聚焦支持创新发展。

责任编辑:陈运欣

相关内容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