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报电子版
首页 > 新闻 > 港闻 > 正文

廉希圣忆基本法起草“难”事:要考虑草根 也要考虑资本家

2018-07-09 10:51:03大公网 作者:达明
字号
放大
标准
分享

廉希圣是中国宪法界“泰斗”极学者,并全程参与了港澳两部《基本法》的起草和制定工作。

大公网讯 7月5日至9日,第三届“台港澳法治前沿”暑期研修班分别在南开大学和武汉大学举办。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廉希圣在参加活动期间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并讲述了当初《基本法》起草工作中的种种“难”事。

今年已86岁高龄的廉希圣是中国宪法界“泰斗”极学者,并全程参与了港澳两部《基本法》的起草和制定工作。

廉希圣回忆说,1985年起,开始研究香港回归的问题,但那时大家都不了解香港,有些认识都是偏见,例如有人认为香港遍地是黄金,也有人认为香港是灯红酒绿的花花世界。反过来呢,香港对内地也不了解,一些上年纪的人认为共产党就是杀人放火的匪徒。“我们刚去香港时,香港人说是‘表叔’来了。我们不懂什么意思,回去一问才知道‘表叔’就是‘土包子’的意思。”

谈起基本法的起草工作,廉希圣说:“一个字——难,真是难。因为基本法是第一部,没有可参考的法律。宪法(起草)我参加过,各国宪法的翻译文本都摆在那里,可以参考。香港基本法没有任何法律可以参考。”

后来成立了59人的起草委员会。“内地36人,香港的23人中,方方面面的都有,像李嘉诚,船王(包玉刚),都是委员,也有和尚、道士,天主教教徒等。香港委员很担心,一旦表决,香港(票数)永远超不过内地。但是后来的实际做法解除了他们的担心。”

廉希圣说,当时开始起草的方法是,每个人写一份方案,尝试。但结果没有一个方案是“合格”的,只当“练兵”了。后来,由秘书处拟定出条文,然后每个条文都是充分听取各方委员意见后协商确定,并不是一条条表决通过。

第一个“难”是交流难。廉希圣说:“第一次开会,香港人一口广东话,我们内地人听不懂。后来找个人翻译,但意见交流仍然很难。”

第二个“难”体现在价值取向方面。“全国人大立法要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否则就不能通过,这一条搬到香港行不行?香港是多元化社会,既要考虑草根阶层,也要考虑资本家。”廉希圣说。

廉希圣回忆说,第三个难点,是中英《联合声明》在香港大受欢迎,于是香港人说了,《联合声明》里的内容一个不能少,一个不能加。但《联合声明》是个政治性文件,不是法律,这也是一个难处。

“第四个难处,基本法写得细一点还是粗一点。邓小平说,香港基本法‘宜粗不宜细’。于是我们就按照宪法的方法起草。香港委员看了草案,觉得太原则性了,写得太粗了,怕解释起来会歪曲。于是我们又写得细一点。香港委员又说了,你写这么细将来香港发展变化了怎么办?粗了不行,细了也不行。于是,最后的《基本法》有粗有细。”

廉希圣总结说:“不管有多难,我们经过几年的努力,最终通过了基本法。不仅中央满意,香港满意,英国也满意。”

廉希圣:“高度自治”系相对比较而言

论及“港人治港”,廉希圣说:“香港《基本法》是一个授权法,香港的权力是中央授予的,没有‘剩余权力’问题。什么人可以治港?不是搞占中的那些人,不是搞港独的那些人,爱国爱港是港人治港的基本要求。一国两制也不是‘一国两治’。”

若要为“高度自治”下一个定义,廉希圣说,香港的高度自治是相对而言的,突出体现在它的立法权。内地的许多法律在香港不生效,《基本法》附件三列出了内地在香港适用的法律,没有几个,都是些象征国家、不涉及香港人具体利益的法律。

此外,廉希圣说,没有比较就没有高度。比如,内地的民族自治区就不能独自立法,没有自己的刑法、诉讼法,只有自治条例。再比如,内地发行人民币,香港可以发行港币,甚至还可以实行边境管制。

“另外,香港具有独立于中央的审判权,包括终审权。英国人管治香港100多年都没有把终审权交给香港。单从这点看,香港自治权很高。”廉希圣说。

责任编辑:张寻

相关内容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