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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Uber司机非法载客取酬罚款

2018-07-18 03: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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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部分Uber司机昨日出庭/电视图片

  【大公报讯】警方去年打击Uber司机非法载客取酬行动,拘捕28男1女司机,其中一人早前认罪,其馀28人被控一项“驾驶汽车以作出租或取酬载客用途”罪,他们昨日全部罪成,判处罚款3,800元至4,500元不等。Uber表示对裁决失望。运输署则表示,对使用手机程式召唤出租汽车持开放态度,但用新科技时必须合法,署方会按程序,向有关车辆的登记车主发出暂时吊销该车辆牌照的通知书,并要求将涉案车辆移交运输署保管,直至有关吊销期届满为止。

  官籲政府採取改善措施

  运输署续指,政府一直十分关注俗称“白牌车服务”的情况,对违规行为严厉执法,如发现怀疑个案,运输署会转介警方跟进。   从2015年至今,因非法出租或取酬载客被法庭定罪而被暂时吊销牌照及扣押的车辆共有46辆。昨日被判罪成的28名被告(22岁至60岁),分别报称为职业司机、学生、教师、保险经纪、公司东主及退休人士等,年纪最轻的为一名22岁男学生。   裁判官杜浩成在判词中指出,载客取酬必须向运输署申请出租汽车许可证,但所有被告都没有许可证,亦没有证据显示他们是基於取酬以外原因展开车程,各被告亦完全知悉车程是收费的,并且是他们的意图。

  杜官另在判词中提到,政府政策应配合科技发展,希望相关部门尽快解决点对点乘车服务衍生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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