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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答问撮要

2018-07-18 03: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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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香港民族党”至今未註册成为社团,是否受《社团条例》规管?

李:按条例“释义”,一人以上的组织已属社团。

  问:为何现时仅针对“香港民族党”?为何在“民族党”成立多时後才採取行动?

  李:社团事务主任蒐集证据需时,过程中也要留意每一个案的发展,并在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才可按《社团条例》第8条合理而谨慎地执法,以达至公平公正的程序。

  问:是否正调查其他同类组织?

  李:社团事务主任在履行《社团条例》赋予的职责时,会採取合法的方式和措施,但细节不便公开。

  问:有否受到政治压力?

  李:并无受到政治压力,而是依法处理香港特区的事务。香港是讲法治的地方,任何行为都要按法律去考虑,相信大家都对香港的司法制度有很强的信心。

  问:“香港民族党”的哪些言行引来了禁令?

  李:为避免影响“民族党”申述,现阶段不能亦不会评论个案的具体内容和细节,稍後作出决定时,会再向公众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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