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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经纬上诉冀改判“有条件释放” 押后下月14日裁决

2018-08-10 03:16:35大公报 作者:高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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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朱经纬要求改判“有条件释放”,不少市民连日带同横额在法院外声援\资料图片

退休警司朱经纬被指于2014年非法“占领”行动期间,在执行职务时打伤市民郑仲恒,早前被判囚三个月。朱经纬就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诉;朱一方认为判刑过重,要求法庭改判“有条件释放”。高等法院昨完成聆讯,法官押後至9月14日宣读裁决。”

正在保释的朱经纬昨早到法院应讯。代表朱经纬的资深大律师郭莎乐指出,原审裁判官的裁决只集中在事发当刻,忽略事发之前郑仲恒不愿移动,又向警方大叫,行为充满敌意,态度挑衅。

郑仲恒被指态度挑衅

郭莎乐质疑郑供词的可信性,包括夸大伤势,事後没有即时求医,求医时亦并非为得到治疗,而是为申请病假,以及让医生为他的伤势拍摄,直指有关做法不寻常。

证明有意图才可定罪

郭莎乐又指出,需要证明朱经纬是有意图,以不合理和非法行为向郑仲恒挥棍,才可以定罪。

朱经纬当时正在做他认为有需要做的事情,以控制人群,有正当理由作出他的行为;即使他错判,误以为有需要使用这样的武力,只要他真诚相信,就没有犯罪意图。

上诉方又称,上诉人候判时已扣押了16日,对他而言已是惩罚,且上诉人在黄金时期退休,本希望在尚健壮时找工作,惟本案令他无法找到适合的僱主,且过去四年不断被传媒跟踪,无法过正常生活,如上周他与家人在餐厅用膳时便遭跟踪,直至被餐厅职员发现,故希望法官改判有条件释放,不留有监禁纪录。

押后下月14日裁决

律政司一方表示,没证据显示郑仲恒有作出具侵略性的言论,也没有不服从警方指示,即使警员长时间受压,可能是求情因素,但不可以令朱经纬的行为变成正当。

法官黄崇厚称,需时间考虑双方的陈词,将案件押後至下月14日裁决,朱经纬继续获准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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