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报电子版
首页 > 新闻 > 港闻 > 正文

许智峯涉抢女EO手机 控三罪面临弹劾

2018-10-17 03:16:21大公报
字号
放大
标准
分享

  【大公报讯】记者冯瀚林报道:民主党立法会议员许智峯早前涉嫌抢去政府女行政主任(EO)手机, 警方征询法律意见后,正式落实起诉他三项控罪,包括普通袭击、有犯罪或不诚实意图取用电脑,以及阻碍公职人员执行公务,下星期二在东区法院提堂。民主党主席胡志伟声言,会重新展开纪律聆讯调查,有决定后才研究如何处理。谴责许智峯议案的调查委员会副主席谢伟俊表示,委员会必须参考刑事审讯结果,之后再对其议员资格作判断。

  今年4月24日,立法会“一地两检”条例草案委员会开会期间,许智峯涉嫌在会议室外强行取去一名保安局女行政主任的手机,之后跑进洗手间一度“匿藏”,许事后间接承认偷看过手机的内容。今年五月,许智峯终於被捕。

  毫无悔意 fb恶人先告状

  许智峯仍然毫无悔意,昨日在Facebook发帖,称“应该挺身阻止,揭露政府恶行的,纵然被刑事起诉,也不应默许不公平的规矩继续下去。”他又恶人先告状,称已入禀行政上诉委员会,指控政府狗仔队行为违法云云。

  胡志伟昨日声称,明白社会对公众人物、政党及民主党的要求高,会尽力确保受害人与许智峯在过程中享有符合公平及程序公义。当民主党纪律委员会完成调查后,就会清楚向公众交代聆讯结果。胡志伟又称,民主党展开纪律聆讯调查,由独立的工作小组负责,按照案件被揭露的证据,重新展开相关工作。当纪律委员会有决定之后,会再研究如何处理。

  胡志伟扬言,许智峯党籍被冻结期间,不能享受到党员的权利,即使遇到经济困难,民主党不会给予任何支援。

  谢伟俊认为,类似情况已有先例,委员会会小心处理,不应影响即将进行的刑事程序。委员会有前期工作处理,例如文件準备及安排证人作供,委员会进行聆讯时,刑事程序可能已经完成。假如未完成的话,就要特别小心,避免任何公开批评会影响有关刑事审讯。

  根据基本法第79条(六),立法会议员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区内或区外被判犯有刑事罪行,判处监禁一个月以上,并经立法会出席会议的议员三分之二通过解除其职务。立法会早前根据《议事规则》第49B(2A)条就谴责民主党议员许智峯成立调查委员会,首次会议已在7月17日举行,委员会主席麦美娟表示,首次会议会征求委员意见,定出调查範围,她预计会邀请事件中的相关人士作供。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