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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钉”房倘获赔 枉耗公帑

2018-11-13 03:16:33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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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记者陈卓康报道:发展局为加快收地,今年五月宣布放宽寮屋户的赔偿及安置安排,凡於冻结登记前连续住满七年,可免入息审查编配房屋协会出租公屋,若在登记前住满两年可申领特惠津贴、不论年期住户可申领搬迁津贴。

  天平山村居民协会主席廖健文指,有近百人於两次冻结调查期间迁入村内居住违例改建寮屋㓥房,怀疑他们亦符合领取特惠津贴的资格,甚至获得公屋的安置,对其他等待“上楼”的广大市民不公平。

  他忧虑,天平山村如日后全面收地,大量预早“落钉”非法㓥房户亦可获得公帑支付的赔偿及安置,对库房是无底深潭,有违公帑运用原则。

  地政总署解释,进行两次冻结登记是因为工程範围有变,强调不会再就古洞北及粉岭北新发展区进行冻结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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