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报电子版
首页 > 新闻 > 港闻 > 正文

移交逃犯拟修例 警务处处长:有助查跨境及网络罪案

2019-02-17 03:17:32大公报 作者:周宇
字号
放大
标准
分享

图:警务处处长卢伟聪相信,修例后对调查工作有很大的帮助

特区政府近日建议修订法例,容许以单一个案方式处理未与香港签定互助协议地区提出的移交逃犯申请。警务处处长卢伟聪昨日表示,修例有助警队展开调查工作,处理跨境罪行。政界人士认为,修例将有利警方处理跨境和网络犯罪案件,而建议安排最终需由法庭审批和把关,社会应对香港司法制度有信心。

卢伟聪在昨日警察学院的结业会操上指出,修例有助警队调查。香港警方在调查涉及跨境犯罪、网上犯罪等案件时,常常需要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司法协助,但现时香港与很多国家和地区仍未签订引渡或司法互助条例,令部分跨境罪行调查受阻。他表示,警方希望为受害人讨回公道,将犯案者绳之以法彰显公义,修订条例将对调查工作有很大帮助。警方依据法律执法,他相信可通过立法会内的讨论,进一步完善修订条例,以释除市民忧虑。

陈智思:最终有法庭审批把关

至于反对派扬言修订后法例会被滥用,多名政界人士指修例将有利警方处理跨境和网络犯罪案件,社会应对香港司法制度有信心。

行政会议召集人陈智思亦表示,特区政府的建议安排最终需要法庭审批和把关,社会应对香港司法制度有信心。“如果是特殊的案例,大众及传媒如此关注,其实都很难将一些大家认为观感上是政治事件,变为另一种事,我相信这些情况很难发生。”他认为,如果确实存在需要引渡的案例,却因担忧而不去处理,可能对部分人不公平。

保安局前局长、新民党立法会议员叶刘淑仪对修例表示赞成,她称如果修例不成功,等于变相鼓励香港人去内地、台湾等地犯案,然后潜逃回香港。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周浩鼎认为,修例涉及所有与香港没有签订引渡协定的地方,并非只针对台湾。他强调修例后每宗引渡个案的处理皆交由香港法庭审视,而反对派不信任本港法庭的把关能力是“对香港法庭、司法制度的侮辱”,实乃危言耸听。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