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大学去年的民主墙风波,四名学生因与校方高层发生肢体衝突而被开除学籍及停学。反对派不断製造学生无罪论,反指校方是基於政治原因,重罚学生。
昨日城市论坛上,涉事的理大校董会学生成员李傲然胡说什麼,理大未有尊重学生,无考虑学生动机。
必须指出,事件起因,是理大生在所谓的“民主墙”散播“港独”言论,其行为本身,违反宪法和基本法,校方对违法的事採取断然措施,绝对合法、合理,与所谓的言论自由、学术自由没有任何关係,这是校方对“事件”的处理,是四名理大生的行为操守问题,是不尊重师长的行为,是违反基本伦理道德问题。理大对四名理大生的处理,是针对个人行为问题。
按照理大生的逻辑,只要他们自认为“动机正确”,便可以使用任何违反伦理道德的方式解决问题。我们的社会还是法治社会吗?无规矩不成方圆,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学校有明文标準规範学生的行为,只要违反校规,便要处理,全世界亦然。难道有人连年考试“肥佬”,科科“见红”,可以拿出我“动机正确”,作抗辩理由避免留级或开除学籍吗?所谓“动机正确”,不可能,亦不容许作为违反校规,免受处分的藉口。何况,这些理大生在鼓吹违法、违宪的“港独”。
政客们,不要颠倒是非黑白,为“港独”言行及不尊师重道的人开脱罪名。你们的言行,正在破坏我们社会的道德标準,将年轻人引入歧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