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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中九丑”4.24判刑 特首:港司法独立不应受无理攻击

2019-04-11 03:17:43大公报 作者:周峻峯、周琳、周宇、莊恭诚、冯瀚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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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佔中”案各被告在镜头前扮团结,齐齐被判罪成后矛盾即“浮面”,互放暗箭

“佔中九丑”前日被裁定罪成,辩方昨完成所有求情陈词,案件押后至本月24日判刑。多个被告在庭上直言对违法“佔中”无悔意,但多次声称“预咗坐监”的陈淑莊、邵家臻、黄浩铭及张秀贤,却又请求索取感化及社会服务令报告后再作考虑。法官陈仲衡最终只批准案发时未满21岁的张秀贤索取报告,不接纳其余三人的申请。有大律师分析指,被告不获批准索取报告,判刑日即时入狱很可能是唯一选择,而即使索取报告,亦不意味罪犯必可避免监禁。

九名被告分别为戴耀廷(54岁)、陈健民(60岁)、朱耀明(75岁)、陈淑莊(47岁)、邵家臻(49岁)、张秀贤(24岁)、锺耀华(26岁)、黄浩铭(30岁)及李永达(63岁),被控串谋作出公众妨扰、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合共六项控罪,各被告每人最少一项控罪成立,由於属普通法下刑事公众妨扰罪行,最高可被判监七年。

警检视逾千影片搜证

昨日在庭上,辩方律师指控方延迟作出检控,警方於2017年3月才作出拘捕。代表控方的律政司刑事检控专员梁卓然反驳,警方共拘捕1003名“佔中”有关人士,涉及335份研究报告、300份证人供词。警方亦需检视多达1133条影片,当中859条由警方拍摄,274条属公开资源影片,另外有80份非证物的影片需要处理。梁卓然强调,根据不同的案例,如果警方就案件进行持续且广泛的必要调查,从而出现延迟检控的情况,法庭应考虑延迟检控是否合理,以及是否对被告造成不公。

九罪犯暂准保释

法官陈仲衡其后宣布,只索取张秀贤的感化及社会服务令报告,陈淑莊、邵家臻和黄浩铭的申请不被接纳,案件押后至本月24日作出判决,九人暂准保释。

大律师丁煌表示,即使法官为一名罪犯索取报告,亦不意味该罪犯必定获判感化令或社会服务令,感化令或社会服务令只是选项之一,最终结果要视乎感化官的意见、涉事罪犯的态度、案情严重性及求情因素等。但丁煌指出,若法官拒绝索取报告,相关罪犯通常就失去了获判感化令或社会服务令的机会,因程序上索取报告是为了判断罪犯是否适合接受感化令或社会服务令,若无此程序,自然没有轻判的基础,假设案情严重,即时入狱很可能是唯一选择。

丁煌分析指,这次违法“佔中”案的九名被告全部罪成,案发时各被告在不同地方、以不同形式犯罪,加上各被告或具社会地位、或受过良好教育、或具法律界专业及立法会议员背景,案情的严重性无可置疑。

特写:各怀鬼胎互放暗箭

违法“佔中”九罪犯续准保释,等候两星期后判刑。黄浩铭和陈健民未签担保纸便“急急脚”离开犯人栏,保安立即叫他们折返签纸。

法官昨仅索取张秀贤的感化及社会服务令报告,疑似引起其他被告不满。在庭外的支持者大叫支持各个被告的口号时,唯独不叫“我撑张秀贤”,令张大为尴尬。黄浩铭散庭后亦即表示“多谢张秀贤”。黄浩铭不时暗嘲在场的李永达,当支持者大叫口号“我撑李永达”时,黄细语“4.24坐监”、“李永达三年”,黄浩铭身旁的陈淑莊随即阻止他继续说下去。

不过,陈淑莊也突然“林子健”上身,在毫无证据之下,声称怀疑有便衣警察在休庭期间跟踪她和亲友。\记者周峻峯

警协主席:判刑应反映“佔祸”严重性

九名“佔中”搞手被判罪成,有三万前线警员作会员的警察队员佐级协会(警协),主席林志伟昨向会员发“随笔感想”。他表示,“佔中”破坏本港法治和人心,亦是政治凌驾了法治,致使警察有法不能依,法治得不到彰显,市民更无法过正常生活,更甚煽惑年轻人犯法,相信“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法庭会作出最合适的判刑,以反映罪行的严重性。

林志伟表明,任何串谋、煽惑、鼓动非法活动,刑责跟实质干犯无异,如同法官在判词中指,公民抗命不能成为刑事罪行的抗辩理由,2018年9月28日随着有人高呼“佔领中环,正式启动”,香港陷入79日由政治凌驾的“无法治”状态。

林志伟又称,违法者以各种冠冕堂皇的藉口,对自己胡作非为的恶行加以掩饰。“佔中”毋容置疑是非法活动,破坏本港法治及人心,更指“始作俑者,其无后乎!”社会上不少年轻人因那些“佔中”者煽惑而参与其中,不知浪费多少黄金岁月,有的已在牢狱之中,有的被开除学籍。林忆述,当年部分教育界人士,恃着为人师表、学生对他们的敬畏,公然在课堂上责难父母是警务人员的学生,令小朋友感到耻辱、难堪,这些事情仍历历在目。但他相信“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对於“佔中”案各被告,法庭会作出最合适的判刑,以反映罪行的严重性。

陈祖光:犯法就係犯法

警协前主席陈祖光接受传媒访问亦表示,判决是最圆满结果。他认为,九人判刑后仍继续鼓吹别人“抗命”,明显没有悔意,如果法庭轻判难以服众。他希望判决可以为社会带来清晰讯息,“犯法就係犯法”。

特首:司法独立不应受无理攻击

图:林郑月娥强调,回归以来,“一国两制”成功落实,香港的法治和司法独立都受到国际极高认同 大公报记者蔡文豪摄

九名“佔中”搞手被判罪成,有本地及外国政治人物声称裁决是“用司法手段作为政治武器或报复”。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昨日表明,要对这些谬论作出严正声明,以正视听,强调香港的司法独立及刑事检控工作独立进行,不受干预。香港得来不易的国际声誉,不可以因个别人士无理攻击及批评而受影响。

林郑月娥昨日出席公开活动时会见记者,她表示,“佔中”案仍处於司法程序,政府不适宜评论,但对於无理的批评,则必须以正视听。她说,留意到法庭裁决出来后,有一些本地和外地的政治人物和一些传媒认为,今次裁决是用司法手段作一个政治武器或作一个政治的报复,甚至还有其他毫无根据、破坏香港声誉的批评,“我需要以正视听的就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按着基本法,无论在刑事检控工作和司法裁决方面都完全是独立进行,不受干预。”

法治分数较回归前劲升

林郑月娥强调,自回归以来,“一国两制”成功落实,香港的法治和香港的司法独立都受到国际极高认同。她举例指,1996年香港的法治分数大概是70分;2017年香港的法治分数,按世界银行的世界管治指标研究高达94分。而按世界经济论坛的评价,香港在140个经济体中在司法独立方面排名全球第八,“这些得来不易的国际声誉是不可以受到个别人士的无理攻击或批评而受到影响,我作为行政长官是有责任去指出在这一方面的谬论。”

对於有批评指律政司用过时的法例检控“佔中”案九被告,林郑月娥表明:“因为法例仍然在我们的法律书裏,就是可以应用的法律,所以并不存在有些法例虽然仍然生效,但是不应该应用。”

林郑月娥亦指出,在未有足够条件下重启政改是不负责任。她说,现时香港面对许多发展机遇,例如粤港澳大湾区、对外事务的拓展等,以发展经济、建设国际创科中心等。“真的没有空间给我们在社会上挑起更多麻烦。”

另外,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昨日出席电台节目时表示,今次裁决证明法官中肯,不会受到政治立场影响。他又指出,今次判决为香港社会带来正面信息,即是香港是多元自由社会,只要表达意见时不严重侵害别人权利,港人是有渠道及足够空间表达意见。

国台办批陆委会没资格说三道四

香港非法“佔中”案前日裁决,“佔中九丑”全部获罪,台陆委会同日却以“遗憾”对此形容,并煽动台民众要警惕“一国两制”的本质。对此,国台办发言人马晓光昨日在例行记者会上回应称,陆委会没有资格说三道四,信口雌黄。

2014年12月,为期79天的非法“佔中”以失败告终。时隔四年半,西九龙裁判法院於前日(9日)就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等九名“佔中”祸首被控“串谋公众妨扰”、“煽惑公众妨扰”等六项控罪作出宣判,九人被判有罪。

台湾陆委会於同日发布新闻稿,称“佔中”为香港民众争取民主普选的和平抗议行动,对“佔中”人士遭控之罪名成立感到遗憾。马晓光对此表示,香港是法治社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扰乱社会治安和妨碍公共利益,理应受到法律的处罚。反观台湾,贪污犯逍遥法外,打砸抢者造反有理,所以陆委会实在没有资格在这裏说三道四,信口雌黄。

透视镜:“出得嚟行预咗要还”

文丨蔡树文

“佔中”案宣判,九丑罪成,彰显了社会公义,维护了香港法治。反对派及个别传媒将九丑的违法行为美化成“违法达义”,把法庭独立的裁决,描绘成政府以司法手段作政治武器,对九丑作报复。

特首林郑月娥昨日明确指出,有关说法毫无根据,破坏香港声誉。

她重申,香港无论是刑事检控,还是司法裁决,都是独立进行,不受干预。自回归以来,“一国两制”成功落实,香港的法治精神亦受到国际认同。

林郑的说法,简单明确。政府的责任是依法办事,司法机构在不受政府干预下,对案件作独立裁决。若然真的如反对派及政客所言,政府以司法手段作政治武器,按照他们的逻辑,为何政府打官司时会有输、赢?

反对派当初在传媒面前信誓旦旦说“佔中”结束后主动到警署自首,既然用上“自首”二字,说明你们知道“佔中”违法。

若不违法,又何需自首?如今被判罪成,却又反过来说什麼司法成了政府的政治武器,竟忘记了当初承认“违法”的事实,又不肯面对法庭判决。

只能说,这些所谓学者、牧师、法律界人士,都是输打赢要,和尚打伞─无法无天之徒。

“佔中”祸港 工商界籲港青引以为戒

“佔中九丑”全部获罪令全港社会感受到“法治的胜利”,多名工商界人士纷纷寄语年轻人引以为戒守护法治,亦期望本港各界把握时代机遇携手前进,为香港的美好明天共同努力。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陈亨利认为,非法“佔中”把香港推向“倔头路”,严重破坏了香港社会秩序和经济民生发展。

“今次法庭的审判公平公正,亦令到社会清清楚楚明白非法‘佔中’的后果,青年人应引以为戒。”

陈亨利表示,香港因非法“佔中”蹉跎了太长时间,社会各界是时候放下分歧。他衷心希望本港各界尤其是青年人,携手向前行,把握好眼前的发展机遇,聚焦经济民生,为建设更美好的家园努力奋鬥。

大湾区共同家园青年公益基金主席黄永光表示,这次判决充分体现了香港的法治精神。

陈仲衡法官的判词,彰显了香港的司法公正和社会正义。香港是法治社会,守法是港人社会的核心价值和宝贵传统。他亦指出,这次判决也给港人特别是青年学生深刻启示:不管什麼人,以任何理由违法,都必须承担责任。一切诉求、争取都应该、也只能通过合法途径表达。不同人有不同的政见,但底线是不能违法。违法必须受到制裁,违法必须付出代价。

公正的裁决,令港人对法治精神更加坚信,对香港的未来更有信心。黄永光希望港人继续守护香港的法治,让香港的核心价值永不褪色。

梁振英斥反对派误导世人

图:梁振英质疑反对派自製基本法内从来没有的“公民提名”概念

对於立法会内的22名反对派议员发表联署声明,就九名“佔中”搞手前日在法庭被判全部罪成,污衊裁判结果为反映“北京无视回归时许下的普选承诺”,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昨日发文批评,有关联署声明的言论是继续误导世人,质疑他们自製基本法内从来没有的“公民提名”概念。

梁振英昨日在社交平台发文称,“北京无视回归时许下的普选承诺”这言论,正是“佔中”发起人当年已严重误导世人的核心问题,22名反对派议员今天继续以此误导世人,他认为不能坐视不理。他要求22名反对派议员公开解释,北京是如何“无视回归时许下的普选承诺”。

梁振英指出,“北京在回归时许下的普选承诺”,基本法第45条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就是“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而规定,最终达至有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后普选产生的目标。”

他表示,基本法一共160条条文和所有附件,从来没有“公民提名”这个概念。

反对派议员和“佔中”搞手在五年前,坚持要求“公民提名,必不可少”,是企图以自己创造的“公民提名”,取代基本法规定的“提名委员会提名”。这一举动明显违反了基本法,亦断送了香港以普选方式产生行政长官的历史性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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