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妍之有理\我们都是被代表\屈颖妍

2019-05-31 03:06:22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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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句“遍地开花”,反逃犯条例修订的学校联署,一夜之间,几何级数地增加。

  雨後能生出春笋,当然是因为,下了雨,有水分。

  三日前反对派呼吁学界搞联署,第一天只得23间大学大专及中学有回响,翌日,忽然飙升至118间,第三天已达261间,截稿前数目已超过320了,以全港472间本地中学来计算,已超过三分二学校加入联署反逃犯条例之列。

  然而,这是否代表全香港学界三分二人都反这条例?不见得。我先以自己的亲身经验作例,看这次联署如何造假。

  联署的第一天,网媒《港人讲地》收到中大校友传来电邮,说收到一个叫“屈颖妍”的反逃犯条例签名,不过因这个屈颖妍填写的电邮地址不是个人电邮,故特来讯息核对一下。原来,有人冒用我的名字在中大校友群组联署,因签名时需要填写电邮资料,冒认者没我的个人资料,于是随便填了《港人讲地》的电邮地址,如果不是系统来邮核对,我就糊里糊涂“被签名”了。

  昨天,保良局罗氏基金中学校长陈荣光于学校早会时宣布:因为有学生发起反逃犯条例联署,联署中人被冒认,行为属伪造虚假文书,故已报警处理。

  同日,有位罗先生向乐善堂梁銶琚书院发出澄清,说发现自己的名字在联署名单内,罗先生重申,自己从未参与过任何联署,看来又是一宗“被签名”的个案。

  翻查那三百多个校友联署的学校名单,发现一个特别的名字:“匡智翠林晨岗学校”,这所位于将军澳翠林邨的特殊学校,服务对象是轻度智障儿童,我奇怪,轻度智障的学生或校友,对复杂的逃犯条例能理解多少?

  遍地要开花,需要的是大量水分。今次反对派以学校招牌、以团体、以组织来搞联署,是一招输人不输阵的巧取。为什麽呢?如果搞个人联署,一个人就得一个名;但如今用团体为单位,那就好办了。一个人,念过一间幼稚园一间小学一间中学一间大学,他就可以在四个不同群组签一次名,如果,他是记者,又可以在记协联署下多签一个,这记者在香港电台工作,他又可在香港电台职员工会联署下再签,然後他家有孩子在学,于是又以家长身份多签一个……

  学校之外,有些联署的招牌骑呢得令人发笑,譬如有:全港九新界离岛师奶大联盟、香港学生家长、澳洲港人、大埔区居民、各界航拍、运动爱好者、动漫游戏同人界、保险界……务求做到渔翁撒网,人人有份。

  已有一些学校校友会提出质疑,没经过校友会讨论及批准的校友联署,到底代表谁?一、两个校友就骑劫整间学校的师生及千千万万校友,这叫民主?这是欺世、更是盗名。

  如果有人拿学校的名字四出招摇撞骗,学校理应第一时间报警,至少也该出个严正声明划清界线。如果有人觉得被代表甚至真的被联署,一定要向盗贼大声说不。

  在此恳请各位教育工作者挺身而出,不是为了逃犯条例,而是为了保护学生、守护校园,别让政治脏水再来污染我们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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