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报电子版
首页 > 新闻 > 港闻 > 正文

谈修例:已寿终正寝 回应“特赦”:违法治精神

2019-07-10 03:03:01大公报
字号
放大
标准
分享

  【大公报讯】记者龚学鸣报道: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昨日明确表示,“《逃犯条例》的修订工作或这条条例草案已经寿终正寝,the bill is dead.”希望大家不要再因为大家用了不同字眼而有不同理解。对於6月以来香港接连发生的暴力衝击事件,有人要求不追究、不检控暴徒,林郑月娥指出,这是违反香港法治精神。

  林郑月娥昨日主动回应香港社会近期的激烈纷争,坦承社会近日的矛盾、纷争、不安、不满和愤怒,都是缘於特区政府提出修订《逃犯条例》。特区政府工作做得不好,对社会脉搏掌握不够,政治敏感度亦有偏差,导致这次修例工作完全失败。她重申,修例工作已经彻底、全面停止,“寿终正寝是一个相对很斩钉截铁的说法,即是这条例草案已经死了。”

  至於撤回“暴动”定性,林郑月娥回应称,政府从来没为六月十二日在金鐘一带发生的事作出一个“暴动”的定性。而事实上亦不存在对於一件事件的定性会影响到日后的检控工作。香港的检控工作按照基本法是由律政司司长落实及作出决定,不受干涉,而律政司司长的检控工作亦不会受到任何人,包括特首或警务处处长的说话而影响。对於有人提出“不追究、不检控”在示威中涉嫌干犯法律的人,甚至提出“特赦”,林郑月娥表示,这要求违反了香港的法治精神。

  林郑月娥又表示,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全部成员一致决定,将主动审视六月九日至七月二日大型公众活动,还原真相,包括警方採取了什麼相应行动。监警会在审视警方的常规和程序中有否缺失及不足后,会就此提出建议。她强调,监警会将争取在6个月内完成审视工作及提交报告,有关报告将公开,让社会知悉事件的真相。

  李国能:非法和暴力行为须受谴责

  终审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国能昨日在报章撰文强调,示威者於七月一日衝击立法会,非法和暴力行为必须受谴责,形容衝击场面“醜陋和令人震惊”,在法治之下,这是不可容忍的。他说,涉事者必须被法律追究,如果在公平审讯后被判罪成,法庭考虑具阻吓力刑罚。李国能表示,虽然在1977年,当局曾就当年之前的贪污罪行予以部分“特赦”,但当时环境与今天截然不同,现阶段“特赦”并不恰当,与法治不符。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