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数十名市民带同标语到庭支持警员
七名警务人员涉在2014年“佔领行动”期间袭击前公民党成员曾健超,受审后各被判监两年,经服刑百多日后获准保释等候上诉。上诉庭昨颁布判决,裁定其中两名警员上诉得直,撤销其定罪及刑期;总督察黄祖成等五警员则被驳回定罪上诉,但上诉庭指原审量刑起点明显过重,批准减刑为15至18个月,五警员需继续服刑。\大公报记者 李家翘
上诉庭三位法官昨日颁布判词,裁定案中两名警员刘兴沛及黄伟豪上诉得直,撤销定罪;其余五名上诉人则维持定罪,案中职级最高的总督察黄祖成、高级督察刘卓毅皆减刑至18个月,侦缉警员陈少丹减刑至16个月,警长白荣斌和侦缉警员关嘉豪则减刑至15个月。
指原审量刑起点过重
判词指出,原审法官即杜大卫法官接纳传媒片段及照片呈堂的决定正确,加上有其他证人辨认出黄祖成、刘卓毅、白荣斌、陈少丹及关嘉豪有份参与袭击,因此驳回五人的定罪上诉。至於刘兴沛及黄伟豪二人则情况有别,因为从无证人能确认二人参与袭击,上诉庭质疑原审法官凭什麼理据肯定二人涉案,强调二人的定罪不稳妥,予以撤销。
接纳被告当时压力沉重
量刑方面,上诉庭接纳五名定罪被告当时都面对着沉重压力,因他们从未面对过如此大规模的公众失去秩序的示威,警员都无可避免被捲入其中,并受到参与者挑衅及羞辱,但他称,这都不应是袭击的藉口,理应判监。另外,因原审时以两年半为量刑起点过重,故对五名被告分别调低量刑起点,而黄祖成、刘卓毅作为高级警官但容许下属犯案,因此量刑较高。
上诉庭认同五名定罪被告均曾效力警队服务社会多年,定罪将无可避免令他们前途尽毁,所以酌情减刑半年,最终减刑为15至18个月。据资料指,七名上诉人於前年二月被判监两年,同年六月至八月期间陆续获准保释等候上诉,其中刘兴沛及黄伟豪二人已服刑约134天。
律政司发言人回覆大公报记者查询时称,律政司会研究法庭的判案书和主控官的报告,然后决定是否需要跟进。
警察公共关係科回覆称,由於此案仍有机会按既定的法律程序进行上诉,因此警方不便对案件作进一步评论。警队於司法程序完成后,会根据既定程序作出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