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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时评\假得不能再假的“匿名战术”\李彦

2019-08-02 04:23:35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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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与暴乱的,都是一帮血气方刚的年轻人,被控暴动罪的大多也是年轻人。那些反对派的专业人士,只敢背后偷偷摸摸搞破坏,不敢也没有胆量亮名身份去表明立场。继早前有所谓的公务员发起“匿名罢工”行动后,又有所谓的律政司检控官发出“匿名信”,昨日又有自称立法会秘书处职员发出匿名信。所有这些,都是乱港势力发动的新策略,以所谓的“匿名联署”方式,去达到骑劫行业、製造反政府声势的目的。然而,匿名就是匿名,本质是懦夫行为,而懦夫注定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

  香港的乱港势力,诸如黎智英、李柱铭、梁家杰之流,平常身光颈靓,出入豪车相伴,自己的子女送到外国,更是绝不可能出现在暴乱现场的。正因如此,从“佔中”到“旺暴”再到此次的一连串暴动,被捕、被控的都是“别人家的孩子”,也都是最基层市民的子女。但这帮乱港势力人数毕竟有限,一次又一次的暴行,一方面不断消耗了民意支持,另一方面也在损耗其“有生力量”。眼见形势不断逆转,他们又生一计,意图通过“匿名联署”方式来达到重聚力量的目的。

  所谓的“律政司检控官”匿名信,已被舆论狠批。身为法治的代表、检控的主角,竟然会以极其离谱的政治立场去要挟律政司,实在是出乎所有人的想像。正如前刑事检控专员江乐士所指出的,如果真有人所为,则必须彻查以禁止其参与相关检控。但他同时质疑公开信的真实性,认为绝对有可能是外人取得律政司信纸撰写公开信,目的旨在损害检控制度和破坏检控人员的声誉,这亦是参与联署人士不公开身份的原因。

  和上述假“检控官”相似的是,昨日又有自称是立法会秘书处职员的人发出公开信,煽动参与罢工,又以港人有集会自由为由,威胁秘书处不得处罚。发出这封信的人,水平之低,实在令人惊讶。常识在於,立法会秘书处虽然不是公务员编制,但同样必须坚守政治中立原则。根据行管会制定的《人力资源政策及实施守则》第15.42条,秘书处所有职员在提供服务时须在政治上完全中立,而且不得在受聘期间参与任何政治活动。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的规定,岂能当作无事?实际上,不论是“检控官”还是“立法会秘书处职员”,未来说不定还会出现“特首办职员”、“法官代表”等等名义,其本质上是“匿名”的,也就是说是“见不得光”的,是乱港势力在伪造的煽动对立的行为。他们以为,这种造假行为就可以达到骑劫整个行业、营造“全民反政府”的声势。然而,参与政治最重要一点在於责任和承担,不论以什麼名义,只要是匿名的,就绝不可能受到尊重,更别指望可以得到社会支持。这种“匿名战术”,注定会以惨败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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