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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陈婉玉51万元“甜头” 冯永业渎职还押\大公报记者李家翘

2019-08-15 04:23:48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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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冯永业与陈婉玉昔日合影\网上图片

  前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副秘书长冯永业被指涉收受“赌王姨仔”陈婉玉51万元“甜头”,以优待陈任职的公司,二人同被起诉。区院法官接纳二人其实是情侣关係,冯为陈处理物业买卖而获摊分利润非不可能,昨裁定二人分别牵涉的受贿及行贿罪名不成立;但认为冯因贪心收钱并蓄意不申报,裁定他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成立。法官明言很大机会判监,故拒让冯保释,押后至下月12日判刑。

  本案两名被告的背景都有“来头”,冯永业(55岁)在案发时出任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副秘长;他的妻子是现任政策创新与统筹办事处总监冯程淑仪。至於陈婉玉(62岁)是赌王何鸿燊三太的胞妹,案发时担任港联直升机有限公司、港联航空有限公司及港联直升机(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兼股东。

  情侣间分享利润 未必涉公事

  控方指控冯永业於2004至2006年间负责审批与陈有关公司的航权等申请期间,在一宗半山罗便臣道雍景臺一个值逾千万港元单位的交易中,涉由陈婉玉替他付51万港元临时订金,可视之为“甜头”。

  不过,法官游德康昨宣读30多页长的判词之中,接纳了辩方的说法,相信冯、陈二人早於案发前的2003年已开展恋情、打得火热,“关係如夫妻”。虽然二人的物业交易行为令人怀疑,但二人可能只是情侣间分享利润,未必与二人的工作有关;陈若要行贿冯,也不需代为支付临时订金这样着迹,因此裁定二人面对的贪污指控皆不成立。

  身为高官不申报 料蓄意隐瞒

  至於冯永业另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法官指冯当时身为高官,而陈是有业务往来的公司高层,冯理应一早查清陈的工作背景,不能推说不知情而不向上级申报受款。法官推断冯因贪心而收下51万元,相信他蓄意隐瞒收款,故裁定他罪成。

  辩方为冯永业求情指,冯从不同岗位服务香港33年,形容冯被定罪、声誉尽毁只是“为咗一个女士犯错”,不过“爱情嘅嘢好难解释”。辩方呈上37封求情信,当中包括妻子冯程淑仪亦有求情,盼法官从轻发落。冯永业希望法官可给予一个月时间,让他候判期间保释回家陪伴爱女。不过法官指冯永业的行为严重,预料监禁不会短於一个月,因此按惯例下令他还押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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