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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联工联会促制订《禁蒙面法》

2019-08-30 04:23:34大公报 作者:龚学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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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民建联和工联会到政府总部请愿,促政府参考外国制订《禁蒙面法》

【大公报讯】记者龚学鸣报道:乱港暴徒在连月冲击中,一边要求警方必须绝对透明,一举手一投足都必须出示委任证及警员编号;另一边在示威中,冲在最前的一撮暴徒,却全部戴上口罩眼罩,企图隐藏身份,以逃避警方追捕及法律责任。民建联10多名成员和工联会昨日到政府总部请愿,促请政府参考外国制订《禁蒙面法》做法,遏止极端分子的猖狂犯法行为,保障真正和平人士的安全。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周浩鼎指出,暴徒为了隐藏身份而蒙面,企图逃避刑事责任,令警方在搜集证据,以及执法时的难度加大。民建联希望,政府尽快立法,禁止参与非法集会人士以任何形式蒙面隐藏身份。

此外,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陆颂雄亦表示,暴徒蒙面会令其倾向于作出更激烈的行为,故促请政府积极考虑参考外国《禁蒙面法》做法,保障社会安宁。

加国违例者可判监十年

其实现时,法国、加拿大、西班牙及美国多个州份,都已设立相关法例,禁止示威者在游行示威时蒙面。其中法国在今年年初,正式通过“反暴徒法案”,当中规定示威者不得在游行集会期间故意遮盖面部,违例者可面临最高一年监禁及罚款1.5万欧元(约13.13万港元),而加拿大,亦于2013年通过禁止在骚乱及非法集会戴面具,违例可被判监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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