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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刘颕匡声明并非真诚

2019-09-05 04:23:36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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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港独”分子刘颕匡提出选举呈请,昨日双方陈词完结,法官择日颁布裁决

  【大公报讯】“港独”分子刘颕匡去年参选立法会新界东补选,因选举主任相信他支持港独而裁定其提名无效,刘向高等法院提出选举呈请,高院昨开庭审理。政府一方陈词时指出,选举主任曾表明,刘虽然进一步解释,但不能令其改变裁决。法官听罢双方陈词,择日颁布裁决。

  本案申请人刘颕匡,答辩人为时任立法会新界东补选的选举主任陈婉雯,以及在补选中当选的新民主同盟范国威。

  陈婉雯的代表律师昨日陈词指,之前既已呈交书面陈词,加上高院日前已就另一宗相类的选举呈请案,即香港众志成员周庭提出的案件颁下裁决,由於刘在本案有提出相同争议理据,估计本案很可能会沿用周庭案的相同準则,因此不多费唇舌庭上陈词。

  选举主任已考虑其解释

  不过政府一方略作补充指,本案的选举主任有考虑过刘颕匡的解释,亦已表明,即使刘颕匡透过社交媒体进一步解释,仍不能令她改变裁决,始终认为刘纯粹因“政治现实”改变说法,并非真诚拥护基本法,其声明并不真诚,这点与周庭案的情况有别。

  代表刘颕匡的律师则指,选举主任主观地认为刘的解释不真诚,但没有给予合理机会让他解释,又从没给予不接受刘解释的原因,遂认为选举主任的裁决存在程序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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