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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经医管局取得“爆眼女”医疗报告

2019-09-10 04:23:27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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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爆眼女爆眼真相,相信很快就会揭开

【大公报讯】尖沙咀警署外爆眼事件发生至今近一个月,女事主至今未曾报警及公开露面,早前她亦发律师信阻止警方取得其医疗报告,被广大市民质疑试图刻意隐瞒真相。警方昨日证实,已经根据《警察通例》第50章(7)条,向法庭申请手令,并已透过医管局取得事主的医疗报告,审视相关的资料。

用于查案 不会公开内容

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高级警司李桂华在警方例行记者会上表示,收到反对医管局交出女子医疗报告的律师信,“最终感谢医管局将有关医疗报告交畀我哋”,正进行审视报告。

他强调,以法庭手令取得的资料只可用于侦查罪案,不会公开医疗报告内容,有关资料结合以往搜集所得的证据,有助大致了解清楚当晚发生过什么事情。他说,由于警方与法庭的申请过程是在宣誓下进行,因此不能在记者会上透露详情。

大公报早前曾独家报道,网传“爆眼女”家在屯门龙门居,记者前往了解,多名街坊看见“爆眼女”相片后确认身份,惟她已多天没有回家,疑被人安排匿藏于别处。

有街坊透露她父亲早出晚归,全家低调,鲜与街坊打招呼,只不过“爆眼女”与妹妹样貌娟好,街坊较为留意。记者曾按动有关单位的门铃,但未有人应门,单位有别于一般住宅单位,单位上方竟然装有闭路电视,该层只得她一户安装,显得异乎寻常,另外大厦保安亦异常严密。

有市民称,“‘以眼还眼’已经无咗光环,暴徒要开新嘅故事维持观众捧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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