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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起底 区选候选人住址不公开

2019-10-13 04:23:23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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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暴徒毁烂何君尧在荃丰中心的议员办事处,整幅玻璃墙和玻璃门粉碎,又贴上恐吓字句

  区议会选举拟定於11月24日举行,截至昨日下午四时三十分,选举事务处已接获共计879份提名表格。为保障符合资格的候选人不会被“起底”,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聂德权表示,特区政府将在本月30日刊宪公布资料时,选管会考虑到当前社会局势,将通过“先订立、后审议”的方式修订相关规例,预计届时公布的将是候选人的姓名和他们的“主要地址”(如办公室地址、邮箱等)而非以往的“主要住址”。聂德权亦指出,如果社会出现一些骚乱、公开暴力或影响公众安全的情况,而令选举受到骚扰或妨碍时,可按机制押后有关选举。/大公报记者 龚学鸣

  聂德权指出,特区政府希望一场公开、公平、诚实的区议会选举能在11月24日顺利举行。“现有的《区议会条例》内有机制处理一些应急情况,包括如社会出现一些骚乱、公开暴力或影响公众安全的情况,而令选举受到骚扰或妨碍时,可按机制押后有关选举,亦有机制说明押后的时间,即须在原本选举日期后的14天内举行。如果在明年一月一日前未能举行选举,一月一日后的区议会便有真空期。”他强调,现有的《区议会条例》已有机制处理有关取消选举或押后选举的事宜,特区政府毋须亦不会通过《紧急情况规例条例》处理。

  选举主任有权判定参选资格

  有人质疑,如有参选人以所谓的“光复香港、时代革命”为选举口号,会否丧失参选资格(DQ),对此聂德权重申,法例规定参选人须签署一项声明,表明自己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他指出,法律赋予选举主任法定的权力和责任,审视并决定有关参选人是否符合资格,而选举主任判定有关参选人是否符合资格,是按法例规定,亦是按参选人所提供的资料和相关情况,以及法庭相关的判例作出决定。“如果参选人被判定不符合资格,选举主任会将其决定的理据公开,如不满意有关决定,可透过选举呈请机制向法庭提出。过往我们是按此机制处理,往后亦将如此处理。”

  聂德权期望不同政见、不同政治背景、不同政党、不同议员在内的各界人士,公开呼籲停止一切暴力,令区议会选举能在一个平和的环境下进行,让区议会能继续发挥其功能,让选民能够行使投票权。

  聂德权说,香港是一个开放包容的城市,市民充分享有言论表达的自由,“我们能够让持不同意见的人在一个平和的环境下去表达他们的意见。我们必须去持守这种价值。”他呼籲全社会共同努力促进内地和香港的互动,并表示特区政府将肩负责任改善相关工作,致力於促成、推动两地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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