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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宗违检疫令案 31岁男囚三月/大公报记者 胡家俊

2020-03-31 04:23:11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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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成见恭介3月8日由深圳湾口岸入境,谎报住址。图为深圳湾口岸2月8日实施强制检疫令后,人流稀疏 资料图片

  本港自上月初颁布《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后,法庭昨日接连对三名违反检疫令的人判监。当中露宿街头的31岁港人外卖员成见恭介,本月8日入境时讹称居於青年宿舍,试图避开检疫,两日后离港时被截获。他昨在粉岭法院认罪。特别戴上透明面罩防疫的裁判官,斥责他罔顾社会安全、行为自私、白费政府及医护努力,判即时监禁三个月,是有关法例实施后首宗涉违令被判监的案件。

  持香港身份证的男被告成见恭介(Sing Kin Kung Kai),其报称名字与日本足球漫画《野狼前锋》男主角同名,他早前试图离港被截获后,已被转送隔离营14天,证实并无染疫后被起诉。他被控一项“向获授权人员提供虚假资料”罪,上周一提堂时曾否认控罪,昨日再讯时改口认罪。

  案情指,成见恭介於本月8日经深圳湾口岸入境,填报将於元朗某青年宿舍接受检疫,当时获授权执行有关法例的护士,已向他解释接受检疫期间,必须留在报称地址及不可离港。然而,成见恭介於两日后试图离境被截获。

  成见恭介昨无律师代表,他自行求情时称,自己自19岁起在青山医院就抑鬱问题求诊,现时仍在服藥;他已离婚、本来任职外卖员,2018年底开始在街头露宿。他解释指,因不时到内地探望“契妈个女”,才会在案发时打算离境。求情期间,他曾问裁判官:“係咪交咗罚款就可以离开?”并谓:“守行为都冇问题!”

  署理主任裁判官苏文隆指出,虽然成见恭介最终没有确诊,但由於病毒有潜伏期,在其病毒测试有结果前,他根本不能确保自己无恙及会否散播病毒。苏官斥责他一开始便无意配合政府防疫政策,违反检疫令的行为罔顾社会安全,决定判处即时监禁。

  政府称对违例者绝不容忍

  对於三名强制检疫令违例者被判刑,政府欢迎裁决,指有关判刑可给予社会非常清晰信息,指出违反强制检疫令属刑事罪行,政府对违反检疫令的人绝不容忍。政府强调,遵从强制检疫令对全港同心抗疫至为重要。

  政府重申,根据《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除豁免人士外,所有在到港当日之前的14日期间,曾在内地、澳门及台湾逗留的人,都必须接受14天的强制检疫。

  此外,根据《外国地区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由3月19日起,所有从中国以外地区抵港的人同样须接受14天的强制检疫。违例者最高可被罚款25000元及监禁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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