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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学者反驳杨颖宇谬论

2020-05-18 04:23:57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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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列强侵华辩解

  杨颖宇:1842年《南京条约》、1860年《北京条约》,以及1898年《拓展香港界址专条》不是不平等条约。

  历史学者反驳:《南京条约》及其续增条款,迫使中国割地赔款、开放低税商埠、允设外国租界、赋予领事裁判权及出让最惠国待遇。正是这些条约使中国逐步丧失主权,一步步沦为半殖民地。

  美化英殖民统治

  杨颖宇:英国在香港所创造的成就,甚至在《基本法》之下得到保护:所谓五十年不变,本质上就是保证英治造就的成果不受影响。

  历史学者反驳:香港是世界上最自由的经济体。英国人的自由港政策、香港人的灵活头脑和拚搏精神、中国政府维护香港繁荣稳定的战略思想、中国的改革开放等有利因素汇集一起,成就了令人瞩目的“香港现象”。

  混淆历史事实

  杨颖宇:香港自清政府割让予英国始,一直是英国的直辖殖民地,香港教科书却否定这个身份。

  历史学者反驳:踏入1970年代,中国政府已开始处理与香港有关的问题。1972年3月8日,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黄华致函联合国非殖民地化特别委员会主席,提出处理香港和澳门的建议:

  “香港、澳门是属於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帝国主义强加於中国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结果。香港和澳门是被英国和葡萄牙当局佔领的中国领土的一部分,解决香港、澳门问题完全是属於中国主权範围内的问题,根本不属於通常的所谓‘殖民地’範畴。因此,不应列入反殖宣言中适用的殖民地地区的名单之内。”

  同年6月15日,联合国非殖民化特别委员会通过决议,向联合国大会建议从上述的殖民地名单中删去香港和澳门。1972年11月8日,第27届联合国大会以99票对5票的压倒多数通过决议,批准特别委员会的报告。这就从国际法律上确认香港的主权归属中国政府,排除了香港变成“国际共管”或“独立”的可能性,也为后来解决香港问题奠定了国际法理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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