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报电子版
首页 > 新闻 > 港闻 > 正文

谭惠珠:检控对证据要求严谨

2020-05-30 04:23:30大公报
字号
放大
标准
分享

  【大公报讯】对於全国人大会议表决通过港区国安法的决定,包括禁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解释,行为针对个人本身,活动则涉及多个人为了同一个目标、聚集起来的行为。她相信有关检控程序对证据的要求非常严谨。

  活动与行为有区分

  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顾敏康教授认为,活动与行为有区分,但亦有重叠,譬如决定规定打击的恐怖活动,可转化为法律上的行为。若言论在行动中发生,也可转化为行为。相信有关决定禁止“活动”,是为了堵塞漏洞,譬如有人涉嫌有触犯法律的行为,却主张自己只是参加活动。现未有具体条文,仍难以评价,相信最后的文本会适应香港的实际情况,具备可操作性。

  谭惠珠认为,有关决定禁止“活动”的适用範围或扩大,但在检控程序上相信对证据的要求仍非常严谨;若个人只是处於一个地方,但完全未作出涉嫌违法的行为,证据上仍难以证明他涉及某个违法活动。当一个活动开宗明义地表明或危害国家安全时,她建议个人不应参加。

相关内容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