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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长江:须确保法律执行机制有效

2020-06-04 04:23:24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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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廖长江表示,国安法执行机制需花多些心思,确保行之有效

  【大公报讯】记者石璐杉报道:建制派立法会召集人、大律师廖长江表示,建立健全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法律本身固然重要,但在执行机制方面更需要花多些心思,确保机制行之有效,否则只会事倍功半。

  廖长江指出,中国是单一制国家,权力由上而下。基本法是授权法,基本法第23条授权香港就国家安全自行立法,但香港23年都未能完成这一宪制责任。而澳门早已就基本法23条自行立法,香港近两年又发生了很多危害国家安全的事,导致了国安危机。他说,过去外部势力是将香港作为渗透内地基地,但去年六月以来的活动已远超“渗透”,而是带有恐怖主义和“颜色革命”色彩。因此,现在由中央行使宪制权力,立法堵塞香港的国安漏洞,无可厚非,刻不容缓。

  廖长江认为,没有一个国家可以容许国家安全的法律在某个地方不通用。基本法授权香港自行就维护国安立法,不代表丧失国家权力。全国人大常委会订立港区国安法也不会与基本法23条有衝突,香港特区仍然可以按基本法23条立法。

  廖长江亦指出,现时草案文本尚未出台,坊间不应该捕风捉影。他说,港区国安法不仅是为全港700万人订立,也要面向全国十四亿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法案通过前设有公众参与和谘询的环节。大家都可以透过全国人大网提交对港区国安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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