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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档提供不洁共用毛巾 食环署首控

2020-10-20 04:23:45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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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食环署人员昨日进行巡查时,发现土瓜湾一间售卖鱼类的持牌新鲜粮食店,为顾客提供不洁共用毛巾,违反《食物业规例》(第132X章)(《规例》)的有关规定,是食环署首次就有关情况向违例者提出检控,最高可处罚款一万元及监禁三个月。

  发言人表示,根据《规例》,所有经营食物业的人士,须时刻作出安排,使在业务运作中所使用或可能使用的一切物品保持清洁及不受有害物质沾染;而街市鱼档或店舖提供共用毛巾予顾客使用,可能增加新冠病毒传播的风险。食环署已加强巡查辖下街市及新鲜粮食店,确保有关人士遵照《规例》相关的规定。

  发言人指出,为保障个人衞生、食物安全和保持环境衞生,食环署呼籲街市鱼档及新鲜粮食店不要为顾客提供共用毛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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