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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东港西\沈官判词“惹火” 网民:叹为观止

2020-11-02 04:23:28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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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嫌参与去年8.31湾仔暴动的七名被告,近日被裁定被控的暴动罪均不成立,区域法院法官沈小民为该案作的判词在网上引起很大争议,郑晴看到,网民摘录判词奇论并形容是“叹为观止”:诸如当晚是难得的历史时刻,不排除有人希望亲身见证;不希望被误以为是暴动者而遮盖容貌,是可以理解;带备防毒面具、眼罩,是为了避免吸入催泪烟;不能证明逃跑唯一目的是畏罪而逃……

  香港中律协创会会长陈曼琪说,法官在没有任何证据基础下对被告进行有利推测,已有违其中立性,并超越法官作为事实裁断者的职能。

  不过,郑晴发现,沈官三年前在处理“旺暴案”时,却不是这番说法。当时有被告同样在跑动时被拘捕,但沈官说,原地不动是最佳做法,逃跑是参与暴动,到现场是为了“凑热闹”的说法不能接受。他亦没有称旺角暴动是历史时刻。

  不少网民对沈官态度转变感诧异,有人问:如果全副装备出现在暴动场合都不是暴徒,那麼以后手持汽油弹,是否也可认为是“捡废樽”?打警察是不是可以认为是“切磋武艺”?会唔会有一日,带把枪出街都合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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