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报电子版
首页 > 新闻 > 港闻 > 正文

妍之有理/贩卖暴动的味道\屈颖妍

2020-12-19 04:23:31大公报
字号
放大
标准
分享

  图:周小龙近日所开的新店,充斥暴动味

  看到“14K”你会想起什麼?黑社会?黄金?长跑里数?……

  我想,如果你长期在香港生活,十居其九,会把14K联繫上黑社会;如果你说的是黄金纯度,一定会在后面加个“金”字:14K金。

  2007年有宗案件,就是跟这种社团暗号有关。那年10月,《成报》以头版报道了本土创意家品“住好啲”(G.O.D)出售款印有“拾肆K”字样的T恤和明信片。两日后,警方“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俗称“O记”)迅速搜查“住好啲”,捡走该批T恤,并以涉嫌违反《社团条例》及藏有与三合会有关物品罪名,带走包括设计师、店员及创办人杨志超等共18人。警方警告,购买该款T恤的顾客亦可能触犯相关法例。

  两个月后,律政司以公众利益考虑,决定行使酌情权不提出检控,但要充公所有“拾肆K”T恤及明信片。

  香港《社团条例》是很严格的,一个人自称“黑社会”,或者藏有、展示黑社会诗句、物品等,都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25万元及监禁7年。

  所以,当我看到童装店Chickeeduck老闆周小龙近日在天后开的新店,全店连墙壁铁闸都画满黑暴文宣,甚至隐隐晦晦写着“光复香港、时代革命”的“港独”暗号,我觉得,国安署应该要像当年警方以《社团条例》处理“住好啲”的黑社会T恤那样,好好整治一下周小龙的店。

  如果,当年一件“拾肆K”T恤都触犯法例,我想不到周小龙这黄店有什麼理由可以逍遥法外,尤其香港国安法已在香港落实,明示或暗示式宣扬“港独”都不该被容忍,否则缺口一开,黑暴黄丝又会层出不穷地试你底线。

  早前,本地口罩厂“黄厂”(Yellow Factory)在铜锣湾及旺角高调开店卖“港独”口罩,在深黄色口罩上印上代表“五大诉求、缺一不可”英文简写“FDNOL”(即:FIVE DEMANDS,NOT ONE LESS),并在包装印着“康复香港,时代抗疫”的“港独”暗语。“黄厂”门市店的装修跟天后的Chickeeduck童装店一样,画满、摆满黄头盔、防毒面具、眼罩、黄伞等装饰,很有暴动味。

  立法会议员葛珮帆即时指斥,认为此店有明显政治倾向,口号试图“打擦边球”挑战《国安法》底线。没多久,“黄厂”的两间门市就拉了闸暂停营业。

  可见,对付此等试水温式店舖,应棒打於未燃,别让它们在各区点起烽火。记得黑暴时雨后春笋般开得满街满巷的黄色茶餐厅及黄色珍珠奶茶店吗?一间店就是一个文宣站、就是一个黑社会“窦”,倘若遍地开花,社会又会再一次受折腾了。

相关内容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