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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玉玲虚假陈述罪成

2021-04-23 04:23:49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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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香港电台《铿锵集》女编导蔡玉玲於摄製一个关於元朗7.21事件的专题节目时,在进行车牌查册期间,涉两度明知而虚假声明查册目的“与交通及运输事宜有关”而被起诉。裁判官昨裁定蔡两罪成立,共罚款6000元,为本港历来首宗定罪个案。

  目前被港台暂停职务

  目前被港台暂停职务的蔡玉玲(37岁),被控两项“为着取得道路交通条件下的证明书,明知而作出要项上的虚假陈述”罪,违反《道路交通条例》。

  主任裁判官徐绮薇昨於裁决指出,假如任何公众人士网上查册时,只需支付45元便可取得车主的姓名身份、住址等敏感个人资料,必然严重侵害车主私隐,亦有违立法目的。

  裁判官认为,蔡玉玲“是否本着良好的动机索取资料,并非重要”;重要的是她索取资料显然是要查出车主身份,并作採访和报道,都并非与交通运输有关,因此裁定蔡作出虚假声明的罪名成立。此案为本港历来首宗定罪个案。

  案中不争议的是,蔡玉玲先后於去年5月17日及6月10日经网上申请,取得一车辆的登记证明书。运输署在相关申请提供三个选项,包括进行法律程序、买卖车辆、其他有关交通及运输事宜,而蔡选择第三个,并剔选声明确认她提供的资料属实。

  其后,蔡玉玲利用查册取得的地址採访车主,之后将部分内容在《铿锵集》播出,事主得悉后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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