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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无法纪/造假新闻抹黑国家 法轮功涉违国安法

2021-05-17 04:23:27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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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轮功的相关媒体集团投放大量资源在网络平台,攻击目标。早前法轮功成员到大公报外滋扰生事,当日法轮功多个喉舌拍摄的视频,“看中国”、“新唐人”、“明德新闻”、“希望之声”、“大纪元”、“清透世界”等上载YouTube,扩大播“毒”。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民建联副主席陈勇直斥,大纪元等法轮功相关媒体一直抹黑、醜化中国,企图煽动民众仇视国家,自国安法去年生效后,仍抹黑不止。他认为,新闻自由不是无限大,必须在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进行,政府应依法办事,别让香港成为国安漏洞。陈勇又指,过去已接获不少市民投诉法轮功街站及其喉舌《大纪元时报》的所谓“新闻”抹黑攻击中国政府,涉违香港国安法。

  陈勇指出,即使是美国也不允许危害国家安全,如通俄门调查、镇压国会暴乱等,不能容忍任何人破坏社会安宁、伤害民族感情,以及伤害自己的国家;按美国标準,中国同样不允许任何人危害国家安全。他认为,大纪元在香港犹如“政治病毒”,荼毒香港年轻一代,煽惑他们仇恨内地、仇视国家。既然有国安法,警务处国安处尽快展开调查,不可放任不管,依法履行维护国安职责,确保法治精神得到彰显。

  促执法部门依法取缔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副主席、法学教授傅健慈表示,在香港,如果一个人发布虚假信息令他人名誉受损,是可以被控告“诽谤”的,如果一个人在社交媒体发布跟证券市场有关的虚假信息而从中获利,是触犯《证券及期货条例》的。虽然现时香港仍没有专门规範“假新闻”的法例,按现行法例的规定,相关部门亦可依法办事。

  傅健慈续指,“法轮功”利用大纪元刻意抹黑内地,挑起仇恨,煽动鼓吹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其言论根本是一派胡言,完全没有事实理据支持,故此法轮功和大纪元相关负责人等可能触犯香港国安法。他敦促执法部门依法取缔法轮功,彰显法治公义。为了维护公众利益,政府必须尽快立法打击假新闻。对於新闻自由与遵守法律之间如何取得平衡,傅健慈认为,新闻从业员必须以公众利益为依归,遵守真实、客观公正的原则,以全面和不偏不倚的态度处理新闻材料,确保报道正确无误。全球的先进国家都有实施“假新闻法”,这法例有效打击发布“假新闻”的机构或人物,并没有妨碍新闻自由,且能维护公众利益,杜绝断章取义或曲解的假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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