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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缺保障/未纳职业病 过劳猝死无赔偿

2021-10-02 04:28:11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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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打工仔普遍工作时间长,职业安全健康局成立专责委员会,研究减低从业员患心脑血管疾病的风险。劳工界认为,委员会最多只是向雇主或雇员推出健康指引,无法律约束力,对雇员保障作用不大。港九劳工社团联会主席林振昇、劳工界立法会议员陆颂雄对《大公报》表示,特首选举在即,希望雇员工时长的问题获正视,政府应重启工时规管立法。

  林振昇表示,政府没有就过劳作出界定,并无将过劳纳入法定职业病,雇员若因过劳猝死,不能得到法定赔偿。反观韩国、日本、内地及台湾都有工时法例保障,避免雇员过劳。

  无暇凑仔 不敢生育

  林振昇批评香港工时政策落后,2013年政府标准工时委员会完成咨询与研究后,政府搁置标准工时立法,令人失望,只由劳方、资方及政府组成11个行业三方小组,就工时标准及超时工作补偿订立行业指引,雇主如在合约写明每日14小时工作,无助改善长工时现况。

  他认为,单靠劳资双方难订出工时标准,必须立法,“劳工界一直希望(标准工时)订在44小时,加班后有补偿,是48或50小时,都可以讨论”。他建议政府参考韩国分阶段实施工时规管,由大型企业先行,再扩至中小企,让社会适应。

  长工时令打工仔减少社交及家庭时间,陆颂雄指出,香港生育率低,除了因为住屋难,工时长也令打工仔不敢生儿育女,担心子女出生后无时间照顾。他说工时长是社会长久以来的问题,特首候选人应正视,不能回避,是时候重启工时规管立法工作。

  劳工顾问委员会劳方委员谭金莲指出,工时长与过劳关系密切,职安局专责委员会做推广教育,可能教打工仔注意运动和健康,并非完全无作用,但不是解决长工时问题的办法,聊胜于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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