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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条例反思系列三/着手检讨 民政局:《华庙条例》不合时宜

2022-01-28 04:24:38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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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28年港英政府订立《华人庙宇条例》,对华人宗教信仰诸多遏制,近百年来香港华、洋宗教的地位与待遇差天共地。《大公报》连续两天揭露各种不公平事实,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热议。

  时事评论员和法律学者均指出,香港有宗教自由,却无宗教平等,认为特区政府不能够再袖手不管,应从速废除歧视华人宗教的《华人庙宇条例》(《条例》),并重新立法,公平规管宗教及宗教人员,构建和谐、平等、共融的宗教信仰。

  民政事务局回复《大公报》表示,认同《条例》中有多项条文已不合时宜,该局正联同华人庙宇委员会(委员会)对《条例》进行检讨,委员会不适宜强行执行该《条例》中已变得不合时宜的规定。\大公报记者 盛德文、黄山(文、图)

  民政事务局回应《大公报》表示,早于1928年基于当时的社会需要而制订《条例》,当中多项条文已变得不合时宜,部分赋予委员会的权力不切合现今社会对尊重宗教自由及保障私有产权的期望。民政事务局已联同华人庙宇委员会展开检讨工作,以更新相关的注册及规管安排,配合社会情况和需要。

  局方:条文不切合社会期望

  民政局续指,与上世纪二十年代的情况相比,现今市民对虚假宗教场所有关风险的认知已远较当年为高。同时,现时已有多项法例,就涉及机构的诈骗、不当行为和滥用款项,以及可能引致的环境及安全问题,提供保障和补救措施,这些法例对所有宗教团体(包括华人庙宇、天主教、基督教等)的运作同样适用。在尊重宗教自由的大前提下,华人庙宇委员会不适宜强行执行《条例》中已变得不合时宜的规定。

  “我认为《华人庙宇条例》好独裁,好具镇压性,是对传统华人宗教镇压的体现!”香港时事评论员“23万监察”王国兴日前接受大公报记者访问表示。

  王国兴指出:“殖民统治就是要维护英国传统的教会势力,对西方各种宗教开绿灯,简单地讲就是他们做什么都得,但对于中国传统宗教,就做什么都不行。”

  王国兴:《条例》有违《基本法》

  西方的宗教,无论基督教、天主教等,在港英时期,通过立法会制造了许多为其度身定做的(法例),有意扶植培养西方宗教,让其管理主宰包括资产、人事、投资、办校、办福利等甚至医院,可置业、买卖股票等,以极优惠条件获批地办校、建教堂。“为何唯独华人宗教没有这些权利,这能叫平等吗?”

  王国兴说:“港英政府当年对中国传统宗教、文化的打压和侵略,其实质就是文化侵略。”《条例》最离谱的是由政务官去规管所有华人宗教的派别、资产管理、人事任免、办学等,明显违反《基本法》第141条关于宗教的立法原意。

  香港回归祖国多年来,很多善信都认为《条例》非常不公、歧视华人,要求政府重新检讨及制订新的公平法例。

  王国兴表示,香港有宗教自由,但自由不能抵触法律,《基本法》好清楚列明“不限制与特区法律没有抵触的宗教活动”。惟在2019年的黑暴期间,有牧师在教堂借宣道为名,公然煽动信徒、市民上街去反对及抹黑政府,有神职人员更是提供教堂给暴徒作“加油站”,为暴徒提供电力、饮食、医疗等“一条龙”服务,甚至提供资金,“这些教堂同神职人员,不但支持,甚至推动暴动,政府好应彻查暴动背后的成因和涉及的组织。”

  另一例子是法轮功,该组织长期明目张胆在街头、地铁站口等,以宗教名义派发、摆放污蔑攻击国家的文宣,图谋推翻中国政府,是彻头彻尾的邪教组织,早该取缔。

  众所周知,日本麻原彰晃带领的邪教组织,就是借宗教麻醉、煽动信众,制造好多恐怖惨案,日本政府对打击取缔邪教组织毫不手软。

  反观香港回归多年,对打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却一直处于“躺平”状态,“我很奇怪政府在对待邪教问题上,为何这么松手,点解要躺平,点解唔执法?”王国兴问道。

  王国兴认为特区政府应在自然公义的原则下,检讨港英时期的不平等法例,废除不合理旧制,成立宗教事务委员会,制订适用于所有宗教的平等条例,管理全港宗教事务,规管借宗教之名损害基本法和国安法的行为,防止有组织或邪教借宗教名义搞渗透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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