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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色地带/象征式耕种 空置税难执行

2022-09-23 04:23:34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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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荒废棕地种草晒太阳,浪费珍贵土地资源,但政府整合棕地时却遇到重重阻滞,有人认为或与背后的利益集团有关。对此,地政总署前署长刘励超(图)说:“是否发展商在背后发功,我真係唔知。”他表示,在土地契约角度而言,难以说明发展商囤积农地。农地是作耕种用途,但土地契约没规定要有恒常耕种活动,发展商收购农地后不作为,并无违反土地契约,荒废棕地不断升值,等待政府的土地愈来愈少,发展商持有的土地就愈来愈值钱,“块地晒太阳愈耐愈值钱,但没有违法”。

  去年立法会的“全方位增加土地供应”议案,曾建议开征土地闲置税,政府在土地合约上订明开发动工期限和销售期限,逾时可被征收空置税甚至收回土地,以防止人为囤地操控房屋供应,引起议会内激烈讨论。

  规划署前署长、前港深合作策略规划顾问凌嘉勤认为征收空置税不可行:“乜嘢叫囤地?若无基建发展唔到幅地,係咪囤地?业主可申请规划用途做露天停车场,不获规划许可,咁叫囤地而要收空置税吗?这问题很复杂。”

  不能单方面更新地契条款

  刘励超亦质疑空置税能否执行,因为先要立法,以法律取代地契约束;但即使立法,执行上亦有漏洞。他以地政署收地个案举例,“我们收农地要计算青苗费,所以地政人员是突击性去计算,但仍然会有原本光秃秃的农地突然种满植物,所以空置税执行时,我相信会有很多问题,你如何突击检查发现农地是空置?又例如农地是一万呎,业主在角落或成幅地每隔200呎种一棵树仔,你话块地係咪空置?我象征式耕种,10万呎地象征式种十棵树,就唔係空置。有很多实际执行问题,空置税未必是有效的约束工具”。

  刘励超续指出,新批官地的地契条款列明建筑期,但农地没有;而地契是买卖合约,不能单方面更新农地的地契条款。刘励超表示,发展商未必是想囤地,可能只是向城规会申请改变土地用途碰钉,“我以前睇文件,农地申请起屋,城规会问渔护署,好多时渔护署话係优质耕种地(land of good agriculture quality),其实已经铺晒红毛泥”。而商谈补地价亦会拖慢土地发展,“业主与地政署搓波,搓来搓去,十年八载都唔奇”。

  刘励超认为,若发展商有发展意图,曾申请规划许可并屡试屡败,政府可考虑在规划上“松手”,或把发展商持有土地纳入新发展区一并发展,或动用《收回土地条例》收回土地,当然发展商有机会提出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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