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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安条例域外效力 完全符合国际法原则

2024-03-28 04:02:24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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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特区政府强调,《国安条例》下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的域外效力,完全符合国际法原则、国际惯例和各国各地区通行做法,并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一致。

  香港特区政府27日发表声明表示,强烈不满和谴责国际律师协会辖下人权研究所对《维护国家安全条例》(《条例》)作出抹黑诋毁和毫无事实根据的批评。

  声明指出,该研究所企图令国际社会误以为《条例》有违国际法基本原则,从而对《条例》产生负面观感,其用心极其险恶。\大公报记者 龚学鸣

  特区政府发言人强调,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行为,正是为了更好地保障个人基本权利和自由,并确保香港特区内的财产和投资受法律保障。对人权保障和对法治原则尊重,是《维护国安条例》的立法原则,并已经写入条文内。批评者不但对条文及相关国际公约之适用范围视若无睹,更肆意抨击抹黑,此举充分暴露其唯恐香港不乱的险恶用心。

  发言人续指,《条例》订明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精准针对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清楚订明构成有关罪行的元素和刑罚。控方有责任在毫无合理疑点下证明被告人有相关的犯罪行为和犯罪意图,被告人才可被法庭定罪。

  发言人又表示,《条例》下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的域外效力,完全符合国际法原则、国际惯例和各国各地区通行做法,实属必要和正当,并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一致。在拟订《条例》的域外效力时,特区政府已顾及有关国家管辖权的国际法原则和国际惯例,以及罪行的性质。批评者的言论彻底暴露其虚伪的双重标准。

  《条例》获香港社会广泛支持

  就《条例》下可以因应危害国家安全情况向法院申请就咨询法律代表施加适当限制的条文,发言人强调,有关条文只是暂缓被捕人士咨询法律代表的权利,并不会影响其依法得到秘密法律咨询和选择法律代表的权利。

  发言人重申,就香港基本法第23条立法公众咨询,有98.6%的意见书表示支持及提供正面意见。

  而《条例》于2024年3月19日获香港特区立法会全票通过后,市民大众和社会各界,包括商界及各大主要商会、法律界、青年界别和其他专业界别等,均纷纷发声表示欢迎、支持和认同就《条例》立法是特区政府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国际律师协会辖下人权研究所对《条例》所获得的支持视而不见,并肆意抨击,特区政府对此等失实诋毁言论再次表示强烈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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