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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海观澜/台当局一再阻挠陈同佳赴台意欲何为\朱穗怡

2020-10-07 04:24:06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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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隔一年,台湾“行李箱杀人案”疑犯陈同佳上周再次表达愿赴台投案的意愿。台当局当时声称“若陈同佳确定要来台湾面对司法,可随时直接与投案窗口联络,循官方管道处理”。然而,没过几天,台当局态度大变,再次给陈同佳赴台设下障碍。“行政院长”苏贞昌说“香港人杀香港人,人在香港,香港(政府)就好好办(案),要资料台湾就提供,如果他要来台湾投案,香港政府和台湾政府应就案件好好商讨。他不可能来这裏自由行,我们也不会容许,一个杀人犯自由来去,所以香港政府用不着推来推去。”苏贞昌这番话摆明就是不希望陈同佳赴台投案,还诬衊香港特区政府,其实“推来推去”、“踢皮球”的人是台当局自己。

  陈同佳虽然是香港人,受害者潘晓颖也是香港人,但陈同佳在台北杀人、在台北藏尸、在台北弃尸,整个杀人过程都发生在台湾,杀人的罪证也在台湾。根据属地原则,台湾具有完整的司法管辖权,而香港方面并无司法管辖权,可见推卸责任的是台当局,把陈同佳踢来踢去的正是台当局。至於苏贞昌说“香港政府和台湾政府应就案件进行商讨”,这是台当局揣着明白装糊涂。

  多年来,港台之间并无司法互助渠道,所以才有“着草台湾”一说。去年香港特区政府建议对《逃犯条例》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作出修订,正是要处理这个法律漏洞的问题,因引发风波,特区政府已撤回修例建议,所以香港现时没有法律容许特区政府处理与台方的法律协助。而在修例风波期间,台当局公开声援香港黑暴分子,并提供物资援助,如今还有脸要求与香港政府谈司法互助、要港方提供陈同佳犯案证据,真是“树不要皮必死无疑,人不要脸天下无敌”。苏贞昌说陈同佳赴台投案是“自由行”,这也是混淆视听。陈同佳抵达桃园机场后,台湾警方可立即进行逮捕,怎能说是“自由行”呢?台当局曾要求香港方面押送,但陈同佳早在去年已刑满出狱,现是自由人,港方怎能对他进行押送?一言以蔽之,民进党当局就是不希望陈同佳赴台投案,因为如果接受陈同佳投案,无异於认同港府修订《逃犯条例》的立场,与去年修例风波中挺黑暴分子的立场大相径庭。由此可见,民进党当局为了一党之政治私利,竟然漠视法治、罔顾正义。此冷血无情的政党令人不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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