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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可“好死” 不愿“歹活”

2022-07-05 04:24:13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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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台湾近年出生率低,“少子化”现象不利台湾长远发展。\资料图片

  【大公报讯】据中通社报道:台立法机构今年4月三读通过私校退场条例后,掀起一波“跳车潮”,许多私立大学虽未列入预警名单,却急着处置校产退场,宁可“好死”不愿“歹活”。

  全台私立学校产业工会分析,私校退场条例通过后,私校退场呈“双轨制”。被列专案辅导名单的私校须遵循退场条例,改善期限较短,招生、财产处置限制较多。许多私校预见未来几年会有危机,先一步规划依照“私立学校法”退场,保留处置的弹性。工会表示,部分私校选择趁还有足够资金时走“私校法”的途径尽快退场,而非继续办学,长远来看可以提供较为良好的补偿措施,对教职员也有一定保障。不过,退场毕竟是相当重大的事情,提前或轻易对外宣布,恐怕提早断了学校生路,引起校内师生恐慌,形成两难局面。

  教育主管部门解释其中差异。若按退场条例,私校只有2年改善时间,学校要积极办学摆脱专案辅导名单;或在2年内走向全面停招,紧接着在停招当学年度结束时停办,算下来走到解散最多3年。未列辅导名单的私校,则可循私校法退场。学校停招后,可以等所有学生毕业后才停办,停办后还有3年可申请改制、复办、与他校合并等,等于有6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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