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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州加辣措施反暴乱

2020-09-24 04:24:15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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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增四项罪名

  •暴力集会: 三级重罪

  若7人或以上集会并损毁他人财产、导致他人受伤,即犯此罪。

  阻碍道路: 三级重罪

  禁止公民在未经允许的示威或暴力集会中阻碍交通,若司机开车为逃离暴徒而造成伤亡,无需负法律责任。

  毁坏雕像: 二级重罪

  禁止公民在暴力示威时损毁公共财产。

  •骚扰餐厅顾客: 一级轻罪

  禁止暴力集会参与者在公共食宿设施(例如餐厅)骚扰和恐吓他人。

  加重袭警罪刑罚

  •最低服刑期限:六个月

  在暴力集会中袭击警察(包括投掷物品)至少服刑六个月

  •延长服刑时间

  若暴力示威参与者犯下以下行为,服刑时间会增长或罪名会加重,包括1)向警察丢掷物品;2)袭击或殴打警察;3)跨州参加暴力示威

  保护公民措施

  •禁止解散警队或削减资金

  •向受害者赔偿

  •公务员参与暴力示威无法领取补贴

  •暴力示威者首次出庭前不得保释

  来源:佛州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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