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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派上演立法会最大荒谬剧

2019-05-07 03:17:13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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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立法会昨日上演了自成立以来最荒谬的一幕:涂谨申等二十多名反对派议员霸占会议室,在无秘书处、无会议纪录、无法律顾问、无政府官员在座的“四无”情况下自行开会、自行“选主席”,而其唯一结果,只能是“两无”:无合法性与无耻!

反对派为阻挠特区政府修改移交逃犯条例,不惜负嵎顽抗、强行开会,不仅已经完全违背了立会“议事规则”,更大大损害了立法会作为本港唯一立法机关的形象,令庄严议事堂沦为如“马戏班”般的逗笑场所,不少市民目睹昨日这“癫狂”一幕,真有目瞪口呆、哭笑不得之感。反对派议员领取高薪厚禄,不仅不为市民干好事、干实事,还要如此一而再、再而三的“糟蹋”立法会,把议会当作谋取政党私利的工具,当日投票把这些“蛀米大虫”送入议事堂的选民,真要自责有眼无珠、噬脐莫及。

事实是,昨日这出由涂谨申任“总导演”的“骑劫立法会”闹剧,从一开始就已经完全不具认受性和合法性,因为涂谨申这个“临时主席”本身已是违规和无效的,由他主持的会议理所当然也就不具任何合法性。无疑,根据立法会“议事规则”,涂谨申以反对派“最资深”身份夺得了法案委员会“临时主席”之权,但“规则”白纸黑字讲明这只属“首次会议”的安排,这里面明显有两重含义:一是“临时主席”只能当一次,二是临时主席的唯一责任就是负责选出真正的会议主席。如今涂谨申这个“临时主席”当完又当,不仅违规、且属失责,完全没有尽到选主席的责任。

因此,内务委员会主席李慧琼日前根据“内会守则”,去信全体立法会议员征求意见,建议改由同属最资深的石礼谦议员出任草案委员会临时主席,实在是合情合理也完全合法的安排。内务委员会是所有草案委员会的“母会”,其发出的“指引”只要获得半数以上议员支持,就已经具有法定权力,“子会”草案委员会无权予以抵制不照办。

昨日反对派一伙占据议事堂,涂谨申自称“临时主席”主持会议,选出自己及“公民党”郭荣铿为正副主席。如果这种行径可以得逞或不受谴责,则立法会以后将“溃不成会”,反对派可以这样做、建制派当然也可以这样做,大家各自开会、选主席,各自按一己利益审议通过任何动议或草案,如此立法会还是不是特区唯一立法机关?秘书处还要来干什么?索性“拉倒”、“散BAND”好了。

反对派为阻挠特区政府修订移交逃犯条例,已经到了无所不用其极的地步,三大恶行齐发,一是抹黑内地司法,二是越洋告状乞求外援,三是破坏立法会“议事规则”,所作所为已经完全违反了议员依法审议政府法案的职责,涂谨申及为首闹事者应被强烈谴责及褫夺主持会议的权利。特区政府也必须坚决依法办事,落实修订,不能让反对派图谋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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