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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 评/司法改革的鼙鼓必须敲响

2020-09-19 04:23:16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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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澳洲籍的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施觉民日前向特首林郑月娥提出辞职,林郑按有关法例撤销对他的委任。有揽炒派政棍引述澳洲传媒称,施觉民是不满香港国安法而求去,更扬言外籍法官辞职将陆续有来。其实,“死了张屠户,不吃带毛猪”,香港人欢迎外籍法官为香港效力,并肯定其贡献,但如果有人以辞职作政治表态,那就是枉费心机。

  在美国带头及施压之下,“五眼联盟”的英国、加拿大、澳洲及新西兰先后“制裁”香港,包括冻结逃犯引渡协议,英国早前威胁将停止向香港法院派出法官。澳洲籍的法官先行离开,不值得大惊小怪。揽炒派藉机炒作,彷彿没有外籍法官,香港司法体系的天就会塌下来,这是崇洋媚外的心理作怪,也完全不符合事实。香港维护法治主要靠自己,不可能完全寄讬在外籍法官身上,多一个或少一个,无损香港的法治,外部势力及代理人不必自作多情。

  当年英国人殖民到哪裏,就将普通法体系移植到哪裏,这是其殖民管治的一项法宝,让当地居民服服帖帖。当英国人撤出,这套司法体系就成为其延续影响力的一个抓手。就香港而言,法官被神化及图腾化,戴上光环,市民说不得也碰不得,否则随时有一顶“藐视法庭”的大帽子扣下来。

  公众监察无从谈起,法官很容易利用其专业地位,将司法玩弄於股掌之上。在这种情况下,香港“司法独立”沦为“司法独大”,成为阻碍特区政府施政的工具,比回归前激增百倍的司法覆核个案就是明证。有人批评“港人治港”蜕变为“法官治港”,“行政主导”异化为“司法主导”,绝对不是空穴来风。

  非法“佔中”期间,一再有司法人员违背政治中立原则,参与“黑衣遊行”或接受外国传媒访问,表达政治立场,法庭轻判或放生黄丝嫌犯更是司空见惯;到了去年黑暴期间,部分法官的政治化倾向更加明显,有法官称讚向警署投汽油弹的暴青是“大好青年”;有法官推崇暴力衝击立法会的被告是“未来社会栋樑”,勉励他们“留有用之身”;有法官无视被告潜逃风险,轻易予以保释,早前潜逃台湾失败被内地拘捕的十二名暴青之中,有七人的保释由一名法官批出。这些法官的偏颇判决,影响极坏,令暴徒们觉得“正义”站在自己一边,更加有恃无恐。

  终审法院前常任法官烈显伦一语中的:香港法院有份助长了街头暴力!他大声疾呼司法要紧急改革。廉政公署前副廉政专员郭文纬日前也直言不讳地指出,现时大部分法官都持有政治立场,且自以为是,他坦言司法“烂透了”,非改革不可。

  一个外籍法官的辞职,动摇不了香港落实“一国两制”的信心。但放眼未来,只有建立起一套真正为市民服务、客观中立的司法体系,才能真正实现“行政主导”,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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