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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修订《逃犯条例》竟成蔡“政治提款机”

2019-06-15 03:13:03大公报 作者:朱穗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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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台湾关於对香港修订《逃犯条例》的看法成了一众蓝绿政客的“必答题”,而“反对修订《逃犯条例》”、“反对‘一国两制’”成了政客们的“标準答案”。这真是笑话。早在十年前台湾就已经与大陆签订了《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双方同意交换涉及犯罪有关情资,协助缉捕、遣返刑事犯与刑事嫌疑犯,并於必要时合作协查、侦办。为何如今香港修订《逃犯条例》就被指责呢?

相较香港特区政府提出的《逃犯条例》草案,两岸司法互助协议的部分条款更为宽鬆。例如,《逃犯条例》草案有“双重犯罪”原则,即当事人的行为在移交双方的司法管辖区均属犯罪,才可移交;而两岸协议只要求在一方属犯罪,另一方若并不属犯罪但有重大社会危害,亦可移交。又如,条例草案适用的罪类有限,而且已因应民意进一步删减,以加强保障;而两岸司法互助协议在列出罪行时,字眼为“双方同意着重打击”,而且其中有“其他刑事犯罪”一项。

这段时间港府多次回应民意,已经就社会忧虑作了两次重大修改,剔除了多项罪行,刑期也由三年提高至七年,更从人权保障方面作了六重修改,但台当局依然抹黑《逃犯条例》。这并不令人意外。这个星期民进党进行2020大选初选,参与角逐的台当局领导人蔡英文当然在香港修订《逃犯条例》一事大作文章、肆意攻击“一国两制”了,以拉拢深绿和年轻人的选票。

香港回归22年来成功实施“一国两制”的成就有目共睹。台当局把港府修订《逃犯条例》引起争议说成是“一国两制”的失败,说“香港已失去民主自由”,根本就是罔顾事实、颠倒黑白、混淆视听。上周日大批反对修法的香港民众上街遊行、周三又有大批民众聚集在立法会周围。这不是民主,什麼才是民主?这不是自由,什麼才是自由?此次修法明明是源於一宗港人在台湾涉嫌杀人的案件,香港特区政府修订《逃犯条例》是为了阻塞法律漏洞、彰显公义,但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却把修法曲解为“中央政府指示香港特区政府修法”,还趁机把矛头指向“一国两制”、煽风点火、激化矛盾,目的就是要搞乱香港,而且越乱越好,然后便以此作为“‘一国两制’失败”的“证据”。

自回归以来,香港的法治和司法独立在国际社会都受到很高的评价。回归前,1996年香港的法治分数大概是70分;回归后,2017年香港的法治分数,按世界银行的世界管治指标研究高达94分,而按世界经济论坛的评价,香港在140个经济体中在司法独立方面排名全球第八。这正正是“一国两制”成功落实的最佳例证。此次港府修订《逃犯条例》,已一再重申“逃犯移交的决定权在法院”,如果法院认为证据不足、不同意移交,行政长官也无法同意移交。香港那些反对修订《逃犯条例》的人,难道连香港独立的司法体系也不相信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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