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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中”祸港 戴耀廷仍死不悔改/文兆基

2018-09-28 03:16:52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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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年前的今日,反对派打着所谓“争取真普选”的名义,煽动群众支持“佔领中环”(“佔中”)。在反对派非法堵路的情况下,香港多条主要幹道出现堵塞,市民生活大受影响,经济损失难以估量,惹来了不少民怨。面对反对派有意发动“佔中”瘫痪社会,特区政府坚持不向不法分子妥协,参与者亦因“佔中”没有效果而不断减少。79日后,警方决定依法进行清场,利用“佔中”逼政府让步的计劃,最终失败收场。

  作为“佔中”发起人的港大法律学院副教授戴耀廷,日前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如果知道之后发生那麼多事情,花那麼时间,那可能会思考一下,还会不会写这一篇文”,他所说的文章,是指他曾撰文鼓励民众利用所谓的“公民抗命”争取普选,文章受到反对派的同路人关注,才有后来的“佔中”行动。让人感到失望的是,戴耀廷在访问强调,对於当日曾经发动“佔中”,他至今仍不感到后悔。

  “佔中”祸首至今逍遥

  不讳言的说,“佔中”为何必然走向失败,始自於戴耀廷当日曲解“公民抗命”的意思。所谓“公民抗命”,是指有人若认为现行的某一条法律,存在不公平和不公义的地方,便可透过蓄意作出牴触该条法律的行为,然后自首承担罪责,藉此突显该条法律的不公平和不公义。例如:当年美国的吉姆.克劳法歧视有色人种(主要针对非裔美国人),在公众场所实行种族隔离制度,有黑人蓄意不遵照此等法例,便属於“公民抗命”。

  可是,戴耀廷为了煽惑他人参与“佔中”,於是把违法堵路胁迫政府在政改问题上让步的行为,包装成“公民抗命”。然而,现行的法例,既没有不公平,亦非不公义,根本不能算是恶法。相反,他们堵塞交通要道的行为,则侵犯了其他人日常的道路使用权。试问这种侵犯他人行动自由的行为,又怎能算作“公民抗命”呢?

  某程度而言,反对派发动的“佔中”惹来民意反弹,正是戴耀廷打着“公民抗命”的旗号,侵犯了大众日常的行动自由。其实,不少港人都嚮往民主和自由,亦期望香港能尽快达至特首和立法会普选,但是他们也要过活,“佔中”扰乱了大多市民的日常生活,自然惹来反感。最终结果,便是过去支持反对派的人,因“佔中”而不再支持他们,亦令到反对派近年来所举行的遊行集会,参与人数越来越少。

  “违法达义” 令青年越走越激

  当然,若论“佔中”所带来的最严重后遗症,是戴耀廷让反对派打开了“违法达义”的潘朵拉盒子。在过去,反对派即使发动示威、遊行和集会,都一直坚持着守法的底线。戴耀廷把底线打破的结果,便是使到反对派越走越激。综观历史,任何没有守法底线的群众运动,都会有人利用更激进的主张,鬥垮本来比较温和领导者,藉此夺取运动的控制权。戴耀廷在“佔中”后期,被学联和学民思潮的人夺权,便是这个缘故。

  另一方面,戴耀廷教唆反对派发动违法的群众运动,反而堵死了政府所有的妥协和让步空间。因为任何管治者都会明白,向违法分子让步,秩序和法治便会宣告瓦解。在政府不让步和不能让步的情况下,也会使到运动的参与者转为支持更激进的主张,甚至有所行动。这也解释了“佔中”为何在失败后,旺角为何会爆发暴动,以及部分人为何支持主张“港独”的本土派,使到反对派走向分裂,原有的“泛民”则出现票源流失了。

  其实,戴耀廷在访问之中,似乎也意识到自己所发动的“佔中”,对於香港的社会发展、对於香港的下一代成长,对於香港的民主进程、乃至反对派本身,都带来严重的破坏性影响。如果没有爆发“佔中”,反对派的整体立场便会相对温和,亦有可能接受政府当年提出的特首普选方案,香港现在可能已在商讨立法会的普选问题。可惜,戴耀廷的“佔中”,使香港走了歪路,他也没有悔改的勇气,而是选择“死鸡撑饭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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