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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完善宪法实施机制/徐欣平

2018-11-13 03:16:55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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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主席昨日在会见港澳各界代表团时,对香港未来发展提出了四点希望,指明了方向和路径,各界需认真领会。四点希望当中的第三点,即“更加积极主动参与国家治理实践”,备受各界关注。这一点强调要“完善宪法和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实际上是指出了特区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是对特区政府乃至整个香港社会提出一个迫切的问题。

  习主席指出,“香港、澳门回归祖国后,已纳入国家治理体系。港澳同胞要按照同‘一国两制’相适应的要求,完善特别行政区同宪法和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提高管治能力和水準。同时,大家要关心国家发展全局,积极参与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据新华社报道)

  这段话有两层意思,第一层是完善宪法和基本法实施的制度和机制,第二层是参与国家各範畴的建设。第二层意思很清楚,这也是对香港角色的看重。

  至於第一层,则需要香港各界牢牢把握住。实际上这一点在“十九大报告”中亦曾提及:“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必须全面準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完善与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因此,这是对香港总体要求的再一次强调,也是未来香港需要重点推进并落实的政策方向。

  为什麼要完善宪法与基本法的制度和机制?这是要强调国家主权、中央全面管治权的意义。市民可以看到,香港社会有人把高度自治权与中央管治权对立起来;有人反对香港履行对於国家安全的宪法义务;有人试图突破基本法有关香港立法权的限制,以立法主导取代行政主导;甚至有人鼓吹香港有所谓“固有权力”,甚至宣扬什麼“本土自决”“香港独立”。这些都是绝不能容忍的。

  这些现象的背后与香港社会部分民众对“一国两制”方针政策和基本法认识模糊和理解片面有关,与香港本身的经济政治社会结构、殖民统治历史、法律文化差异、教育媒体环境以及外部势力的干预等因素有关。

  因此,完善香港基本法实施的相关制度机制,必须认真落实开展对“一国两制”和香港基本法的教育,坚决同歪曲、挑战甚至违反基本法的言行作鬥争,将学习掌握香港基本法的水準作为特别行政区任用和评价公职人员的重要标準,努力提升管治团队的国家观、大局观和法治观。而一些基本法所规定的特区的立法责任和义务,也必须尽快完善。这是对特区政府与整个社会提出的要求,绝不能躲,也不可能躲,应当更加主动去完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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