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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来稿/支持警方追究暴徒责任/蔡加讚

2019-06-13 03:12:57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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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是个和平、理性、重法治的社会,依据《基本法》,港人享有言论、新闻、出版、集会自由,是世界上其中一个人权保障最完善,自由度最高的地方之一。作为香港的一分子,我们有责任守护香港的核心价值,继续守护香港成为全球其中一个最宜居、安全、平和、理性、自由、有序、重法治的福地。

  教人遗憾和惋惜的是,自2014年非法“佔中”后,香港的社会政治运动愈趋暴力化和激进化,“佔中”瘫痪了香港多条主要幹道,对香港带来严重衝击;2016年初的旺角暴动,更令人心有余悸,对香港的法治和秩序带来无可挽救的伤害。

  在刚过去周日的遊行中,香港人再次行使遊行集会示威的权利,整体有序表达对社会议题的不同看法,是值得理解和尊重的。但不能接受的是,在遊行集会的尾声,“港独”分子竟再一次煽动青年学子粗暴衝击警方,佔据道路、瘫痪交通,妄图再次发起“佔中”,大大危害市民和警员的性命安全、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广大市民利益,对此,我跟大多数市民一样,表示绝不接受,予以强烈谴责!

  从新闻画面可见,反对派领头人积极指挥,现场发现了大量武器,多名警员遇袭受伤,这绝非和平示威,而是一场有组织、有预谋、有部署的暴力事件。事实上,在暴力衝击发生前,已有不少传媒报道和网络消息指出,“港独”组织正筹劃暴力衝击;甚至有报道称,昨日的示威会使用“燃烧弹”,可见这次暴力事件的性质非常恶劣,是主动的暴力行动。我期望警方能够严正执法、彻查事件、追究暴徒的法律责任,以维护香港的法治,维护香港作为全球最安全城市的声誉!

  特区政府修订《逃犯条例》,归根究底也是要避免香港成为“逃犯天堂”,也是为法治及广大市民的利益。试想一下,香港与内地、澳门、台湾关係密切,人流物流资金流庞大,但根据现行法例,有人在内地、澳门、台湾等未有与香港建立移交协议的司法区犯法,即使他们干犯谋财害命的严重罪行,只要在被发现、拘捕前及时逃到香港,便能够逃避刑责。如此重大的法律漏洞,倘若我们不去修补,港人到外地能够安心吗?香港有言论自由,有言论自由便应有聆听和讨论的空间,希望反对修例的市民都能够听取多方意见,实事求是。

   全国政协委员、香港广西社团总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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