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进暴力“搞事”者早前藉词趁西铁元朗站打人事件发生一个月,到车站静坐抗议,入夜后“还原真面目”,数百人在车站内破坏大堂设施,以燃烧弹、灭火筒、倒肥皂水等不同方式挑衅警方,并一度想“攻入”在元朗站隔邻的南边围。警方防暴及速龙小队以克制态度在车站外戒备。暴徒扰攘车站近三小时,严重影响列车服务,并对站内设施产生了不同程度的损毁。
这种违法“勇武”风气持续接近三个月,破坏了香港多年来得来不易的繁荣和安定。更令人不安之处,是此股歪风未有平息的趋势。其实,要抑压此风,说难不难,说易不易,只要针对暴徒的蒙面行为,参考一些实证犯罪理论,及制订有阻吓性的法例,定能抑止这股猖獗的暴力歪风。
据“破窗理论”所指,犯罪(暴力行为)的发生是犯罪者的衝动与阻止他们犯罪的社会控制之间不平衡的结果。“破窗理论”假定人的行为是理性的,但假如有机会人人都会有越轨的可能。许多犯罪类型都是情境决策的结果,当一个暴徒看到有机会就会被激发暴力的行动。社会秩序混乱的表象和真实的犯罪之间有直接的联繫。一个地区只要有一扇破窗一直没有修理,就等於给潜在的罪犯发出了信号。
目前香港的政局和社会中,存在着一扇又一扇的“破窗”,让越轨暴徒伺机而动。首扇“破窗”最早出现於七月一日,当天大批乱港暴徒上午企图扰乱庆祝香港回归祖国22周年升旗仪式,他们下午转而衝击立法会大楼,晚上强行闯入大楼后,在会议厅内涂污特区区徽,在墙上涂鸦,又在主席台上公然撕毁基本法,展示象征“港独”的龙狮旗,更妄称要成立“临时立法会”云云。
事件发生后,反对派政客为了选票,不敢批评,表现出对暴徒的认同,甚至指责是警方的错。某些传媒甚至将暴徒形容为“民主鬥士”。由於暴徒们又戴上了口罩,警方实难以追捕,事件不了了之。自当天开始,“破窗”出现,暴力捣乱风气便逐渐在社会上蔓延,并开始被合理化、被常态化。阻港铁、堵幹道、扰机场、围堵警署等多不胜数的暴行,不断升级,但竟然都未有受到全港各界齐心严辞谴责,更得到反对派政客一次又一次的“打气”,最后每次捣乱后都好像是不了了之,难以追究。
连串的衝击、堵路等违法行为,法庭对於发动者与参与者,往往都是给人一种印象,就是仁慈的判决,完全没有到阻吓的作用。此外,即使在示威时犯上了罪行,又有政客的援助及支持,令他们心存侥幸之心。有反对派大律师更妄言:“坐牢可令人生更精彩”,明显是在教唆一班激进人士犯法。
研究“破窗理论”的专家又指出,防止暴行发生的最实际的方法不是改造暴徒,而是採取实际的措施来控制他们。不少西方国家(如美国、欧洲多国等)为针对这类蒙面暴徒,早已订立“禁蒙面法”,成功地减少了不少暴行的发生。对暴徒定必要施行“零容忍管制”,依法追究暴徒责任,判处有力的刑罚,以儆效尤,才能阻吓其他意图再犯事的激进人士,保障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