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报电子版
首页 > 评论 > 大公评论 > 正文

可引用“煽动罪”去制止谣言/郑赤琰

2019-09-11 04:23:58大公报
字号
放大
标准
分享

  警察在驱散行动中杀死暴徒的谣言已流传了好一阵。有大学的迎新活动彷彿变成政治活动,有学长学姐穿着标準暴徒装束高呼政治口号,发动学弟学妹参与罢课、参与所谓的“抗争”。有在场校友听到学生代表公开对新生胡诌,声称自六月中以来,已有数百名无辜市民被警察开枪射杀并毁尸灭迹,云云。该校友不敢相信这种谣言竟会在大学生之间传播,更不敢相信数百名新生无人提出质疑。

  大学要敢於制止谣言散播

  在大学传播这种谣言,目的就是要煽动大学新鲜人参与罢课、“抗争”,也说明了为什麼在爆发暴力衝突以来,逾四成被捕疑犯都是年轻学生,年轻学生阅世不深、血气方刚,容易盲目相信同侪好友的说话。如果再任由学生间散播谣言,暴力衝突只会越演越烈。

  连日来,不少市民到港铁太子站非法集结,要求站长公开站内闭路电视片段,希望找到警察杀死无辜市民的“证据”;更有所谓死者女友向网媒控诉男友被警员杀死,死者父母要求取回尸体,结果“被失踪”的传闻;又有反对派地区主任在网上讨论区引述“街坊”消息称警员在太子站杀死六人。立场偏颇的媒体站在唯恐天下不乱的一边,当然也不会放过这种杀人灭尸的“新闻”,於是有意製造谣言的幕后大台就依计展开他们的造谣三部曲:第一部,所谓有人亲眼所见;第二部,围堵太子站要求交出闭路电视片段;第三部,发动市民到太子站外献花拜祭。如此一来,谣言也就不只於口耳相传,而是言之凿凿!

  俗语说:谣言止於智者。不过,大学作为求知求科学态度的知识殿堂,竟然出了这种造谣败类,盲信谣言而不去求证,简直把整个大学的教育颠覆了。当前出现香港回归以来最大规模的暴乱,大学校董会、校长、校董、各院会、系会,面对这种谣言竟不敢驳斥,甚至做鸵鸟,一旦连勤於上课读书的多数也被霸凌骑劫,香港的专上教育制度也就被断送掉了。

  因此本文呼籲大学校长要敢出来阻止这种造谣生非的群众运动。其中一个办法:校方可在学生会、宿生会、系会、各种科际的研习会等举行正式会议时,派出教员、学生事务处职员参与会议,碰到这种“警察打死人灭尸”的议题时,教职员可针对谣言要求学生必须找到死者姓名、家属有否报警或入禀控告警方等信息才能正式讨论,否则便搁置不议,如果能做到这种预防性兼指导性的措施,大学变成“失智的谣言温床”也就可避免了!大学所有同仁都要提出勇气制止谣言散播的歪风。

  借镜星洲加强规管传媒

  警务处、消防处、医管局、港铁昨日已举行联合记者会闢谣,特区政府亦可以参考新加坡打击假新闻的做法。新加坡建国总理李光耀上世纪六十年代,为打击媒体传播谣言歪风,以“煽动法令”的执法名义,派出政治部人员到报馆编辑部检查,若发现有造谣(传闻消息)的报道,便要抽起才放行报纸付印。因为怕触犯“煽动罪”,所有报馆也愿意合作。

  李光耀曾拿法庭与报馆比较,他说证人在法庭宣誓后必须凭事实作供,因此法庭能做到符合公义公正公平的事实去判案;反之,记者没有权力要求受访者发誓不能讲假话,因此“报道”的真实性经不起考验。为了补救新闻界的弱势,李光耀改革媒体,加强其专业要求,同时立法合併报馆以消除其恶性竞争,当然也同时立法管控谣言的传播。最近,新加坡更立法严厉惩处“假新闻”的罪行。

  特区政府要效法新加坡管制媒体,首先是要强化政府的管治能力,尤其是强化行政主导,不能被立法会牵着鼻子走;其次是在现成的取缔假新闻或谣言传播的法律中,最现成可用的是煽动罪。(编者按:《刑事罪行条例》第9、10条已把具有煽动意图的行为或发表煽动文字,处理和管有煽动性刊物,包括企图、筹备或串谋作出煽动性行为,定为刑事罪行,而条例第9条所列出的煽动意图,包括引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特区政府或中国其他地区的政府的憎恨或藐视,或激起对其离叛等都有明确法律规定。)

  “煽动罪”,这条在回归前已存在的法律在暴力衝突事件中经常被引用,尤其是面对严重的反政府危机中,它更是一条中坚的治乱法规。面对近日针对警方的谣言、污衊、抹黑,如“警员射盲女示威者”、“警察打死人”等,若政府能及时援用“煽动罪”将涉事者控上法庭,让法庭去审查事实,远远好过让警方自己去“澄清”,试想警方已成“被告”,造谣者已是“原告”,原告会听信被告吗?为此,律政司应更积极有为!

  原香港中文大学政治系主任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