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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派“揽炒”纲领 足以成为DQ证据/方靖之

2020-05-08 04:23:44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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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对派在立法会选举喊出“35+”(取得过半议席)的口号,因为只有议席过半,反对派才可以实现戴耀廷口中的“真揽炒”,最终破坏“一国两制”,将香港引入万劫不复的境地。然而,反对派也知道,要实现“35+”目标,必须解决内部各怀鬼胎、互相争位的问题。始终,立法会选举每4年举行一次,每个议席一届任期的薪津高达1700万,在当前对反对派有利的政治环境下,谁人会愿意放弃口中肥肉、放弃议员的尊贵身份,做永远的街头鬥士?所以,近期反对派在五区都在进行所谓“协调”。

  在协调会议上,反对派在拟定所谓共同纲领时,五个选区得出的结果虽然字眼有所不同,但共识都是通过否决政府政策议案以及财政预算案,逼使特首回应“五大诉求”。然而,一些激进派却不满指这样的字眼“不够坚定”,应改为“一定会否决所有政策议案及财政预算案”云云,真正实现“揽炒”的目标。为此,激进派更在会上猛烈炮轰民主党等传统“泛民”政党,认为他们在左右逢源。

  主张“揽炒”不可能入得了闸

  反对派内部就所谓共同纲领的争议,说穿了不过是协调上的角力,激进派要争出线,必定要抢佔道德高地,要千方百计的打击民主党、公民党等大党,指责他们首鼠两端,食人血馒头,这样他们才可以理直气壮的争位。至於民主党没有接纳激进派的字眼要求,也并非他们还有一点理性,而是因为他们担心把话说得太尽有可能被DQ。他们有所保留,为的是议席而非考虑到香港整体利益。在“揽炒”这个大方向下,反对派各党并没有明显分别,只是各有算盘。反对派已经变成名副其实的“揽炒派”。

  然而,如果民主党、公民党以为在纲领上只要不把话说得太尽,就可以安然“入闸”,恐怕只是他们的一厢情愿。戴耀廷的“真揽炒十步”以及反对派表明要全面瘫痪立法会、否决所有政策拨款预算案的宣示,已表明其“揽炒”的宗旨。“揽炒”在本质上与基本法完全相违,主张“揽炒”的人绝不可能会拥护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在这个逻辑下,主张“揽炒”者与主张“港独”“自决”分子在本质上并没有任何分别,他们为何可以“入闸”?

  基本法序言明确规定:“为了维护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保持香港的繁荣和稳定,并考虑到香港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国家决定,在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并按照‘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针,不在香港实行社会主义的制度和政策。”基本法的立法目的是“一国两制”的初心。“政治揽炒”、“经济揽炒”的倡议,明显与基本法序言“保持香港的繁荣和稳定”相违,“揽炒”毫无疑问是违反基本法。

  “揽炒”主张既然违反基本法,主张“揽炒”的人自然不具备参选资格。高等法院2018年判决陈浩天被取消选举资格一案的上诉败诉,法官在判词中引用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内容,指出基本法第104条规定的“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既是宣誓必须包含的法定内容,也是参选的法定要求和条件。这说明有意参加立法会选举者,拥护香港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区是法律的硬性要求,不是行礼如仪,选举主任有权力有责任审查参选人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反对派最怕失去权力金钱

  这样,反对派在协调时所拟定的共同纲领,提倡“揽炒”,表明立法会过半就会否决财政预算案,瘫痪立法会,从而逼使特首解散立法会,最终引发香港宪制危机。这一套倡议和纲领,绝不可能符合拥护基本法。这个纲领以及各个反对派政党近期就“揽炒”的言论和立场,已足以作为DQ他们参选资格的证据,而他们将不能抵赖,因为他们所有言论都有大量报道作证,包括《苹果日报》都记录了他们违反基本法的罪证。在这样的情况下,选举主任自然有权有责严格把关,DQ不合资格人士。

  反对派最怕的是什麼?不是舆论谴责,也不是市民批评,而是失去了权力和金钱。他们近年投向激进派,变身“揽炒派”,拥抱他们一向看不起的暴徒,原因也不过是看到对方在选举上奇货可居,可以让自己尽情捞取政治油水,保住手上议席薪津。要令反对派知所进退,不能靠苦口婆心,需要以霹雳手段,对於摆明反中央反特区反基本法的人,当然没有理由让他们“入闸”,他们要做“揽炒派”没有问题,但街头将是他们永远的归宿。

  资深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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