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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水集\孩子“记者”沦暴徒挡箭牌\龙眠山

2020-05-12 04:23:17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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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童话中,有披着羊皮的狼;现实中,有披着记者外衣的暴徒。

  修例风波爆发后,“记者”成为另类风景线。警察及暴徒之间,总有一些身穿记者背心的人,不断拦在警察的前面,以“採访”为名,行阻挠执法之实,或者帮被捕者传递信息,帮手销毁不利证据。

  新闻行家都知道,暴乱最前线的数以百计“记者”中,最少六成不是来自正规机构的记者,而是来自各种网媒的“自封记者”。曾有一张照片令人印象深刻,一名警察在街角持枪戒备暴徒,他同时被数十名“记者”的“长炮短炮”瞄準。警方破获暴徒物资补给站“国难五金”时,也检获一批假记者证,舆论哗然。

  一句话,他们是披着记者外衣的暴徒,穿上反光背心是“记者”,脱下就是“暴徒”。更恶劣的是,乱港分子愈来愈利用未成年人充当“记者”上前线,为他们充当挡箭牌。

  母亲节当天,乱港分子又在全港多区破坏,旺角有人放火兼堵塞弥敦道。但暴徒的风头被一名十二岁孩子“抢走”了,当时这孩子手持智能手机和脚架在拍摄,身上挂着“深学媒体”的“记者证”。警方将其带到警署训诫后,着其母亲领回,孩子哭着向母亲说“Sorry”。

  为什麼乱港分子安排十二岁孩子充当“记者”?原因很简单,就是赌警方执法时投鼠忌器,为自己争取逃跑机会。万一孩子受到伤害,又可以乘机抹黑警方连小朋友“都不放过”。其实谁都知道,真正“不放过”孩子的恰恰是这班始作俑者。

  根据《侵害人身罪条例》,任何人疏忽照顾十六岁以下儿童而导致其受到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受伤,属於刑事罪行。特区政府发表声明,批评有关组织安排年幼学生作採访,“实属置孩子的安危於不顾,是极度不负责任的行为”。

  对假记者乱象,政府必须管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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