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报电子版
首页 > 评论 > 大公评论 > 正文

新闻背后/浸大炒得了邵家臻 港大炒不了戴耀廷?/卓 铭

2020-07-28 04:23:52大公报
字号
放大
标准
分享

  港大校委会今日开会讨论法律学院副教授戴耀廷去留。说来戴耀廷7年前首次提出非法“佔中”,其后发起“雷动”、“风云”计劃,至去年因“串谋犯公众妨扰罪”及“煽惑他人犯公众妨扰罪”成立,被判入狱16个月;再到本月初发动所谓的“初选”,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选举法例、违反“限聚令”……一个罪状这般罄竹难书的人,港大却一直放任不管,真可谓咄咄怪事。

  媒体报道,港大教委会曾就戴耀廷被判刑启动相关程序,但最后只裁定其一项“行为不当”指控成立,却不足以构成解僱的“good cause(好的因由)”。戴耀廷之所以多年来能像蛆虫一般攀附在港大法律学院底下,很大程度上与其教席为终身制有关。

  高等院校设终身制的原意,是为了保障学术自由,以免学者的研究会遭到外界施压或影响。但问题是,上述戴耀廷做过的所有行为,请问有哪一项跟学术研究有关?戴耀廷作为法律学者,那他在法学问题上的正当研究自然不容校方或外人置喙。但事实证明,比起法学,戴耀廷似乎更热衷於政治,而且把全港都拖至水深火热中,这究竟是哪门子的学术研究?

  更何况,虽说终身制教职不能无缘无故解僱,但绝非代表校方任何时候都不能解僱。港大教委会所谓的“good cause”,简单而言就是严重失德,或令校方声誉严重受损。难道戴耀廷这麼多年来做过的事,还称不上失德或影响学校声誉吗?

  观乎其他院校的例子,邵家臻同样因“佔中”被判囚8个月,最终被浸大解除教学工作。戴耀廷的刑期足足比邵家臻长一倍,岂能继续安坐教席?其次,2015年一名中大医学院副教授谋杀其妻女,最后罪成被判终身监禁,据中大工会所指,该教授极可能会被解僱。虽说戴耀廷没杀过人,但其牺牲成千上万年轻人的前途,换取自己充当反对派大佬的地位,何异於谋杀者夺人未来?遑论谋杀案中的教授,好歹也自己承担法律后果,但戴耀廷却把法律责任全部推给其他人,自己则尽揽光环,相较之下岂不是更恶劣吗?

  再退一步来说,戴耀廷目前仍在等候上诉,可能校委会认为在有结果前不宜对此作出明确处置。但即便如此,难道就让戴耀廷照常上课,继续荼毒学生?校方至少也可作出暂时停职之类的处分吧?再说现实一点,戴耀廷本月发起“初选”将面对更多诉讼。如此一来,戴耀廷还有多少时间可以做研究和授课?

  即使教委会认为解僱戴耀廷缺乏充分理由,但校委会有权不採纳其意见。港大这次应予公众一个合理交代。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