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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说一\“覆核打手”摆法官上枱\沈家聪

2020-08-05 04:23:54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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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扮演“幕后主脑”的角色,就总有人扮演“打手”的角色。有的人扮“街头打手”,那是用蒙面打砸烧的手段;有的人扮演“议会打手”,在立法会内製造事端;而有的人就会扮演“覆核打手”的角色。人称“长洲覆核王”的郭卓坚,是不是反对派的“打手”,自有往绩以供公众论断。但他这种什麼都往法庭告的做法,实际上是摆法官上枱。即便有官想帮,也帮不了手。

  郭卓坚的覆核申请,笑话一箩箩。先别讲政治立场,只是讲申请的理据,就可以说笑死人。例如他称,特首会同行政会议将立法会选举押后一年的决定,是将立法会议员任期“由四年变成五年”。但这根本不是事实,林郑特首不过是援引“紧急法”押后选举一年,并没有改变议员的任期,如何处理“真空期”中央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覆核王”如果连覆核的理据都错得离谱,法庭能怎麼判呢?

  再者,郭卓坚覆核的方向,似乎想挑战中央的权力,但特区法庭有这个权力吗?7月30日林郑宣布向中央提交报告后,次日中央政府已明确表态,一是支持林郑的决定,二是会依法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就立法会“真空期”的问题作出决定。中央已经支持特区政府的决定,如果法庭否定特区政府的决定,岂不是将自己摆於和中央对立的局面?

  而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準备作出决定,在决定没有出来之前,特区法院是没有理由就相关问题作出判决的。为什麼?因为这极可能导致法庭的自我否定。如果特区法院同意郭卓坚的覆核申请,到时与人大常委会决定相左那将怎麼办?立即撤回?法庭难办啊。

  图将法官置於中央对立面

  其实,涉及这类重大的宪制性问题,特区法院是必须严格遵守“司法谦抑”的,不能轻易介入行政部门的政策决定,更何况香港只是一个地区,再上还有中央政府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庭更不能随意就相关问题表态。回归以来,香港法庭在这方面犯过的错还少吗?从1999年居港权案的判决,到去年就“禁蒙面法”的判决,都引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回应,教训不可谓不深刻。香港的法官们,对此不会不知道。

  说来可笑,七百五十万人的香港,很多时候要被一个人的司法覆核拖住不能向前走。从2006年开始,郭卓坚已经提出了近四十次的司法覆核,由一开始的长洲地区事情,再到全港性问题,胃口一个比一个大,例如香港电视网络不获发牌、政改谘询报告、立法会递补机制、铅水事件、丁权、星光大道扩建重新公开招标、“一地两检”、香港国安法等等。每次都是与政府对着幹,不论是时机还是目的,是否太巧合了?

  而香港反对派与郭卓坚的关係,又是密切得不得了。郭卓坚2015年覆核政府政改报告,代表律师是李柱铭;覆核丁屋政策,代表律师又是李柱铭;2018年覆核“一地两检”,代表律师还是李柱铭。为什麼李柱铭独独“青睐”这位“覆核王”呢?

  “覆核打手”和“议会打手”、“街头打手”一样,本质上都是政治棋子,幕后大佬不方便出手的“肮髒事”,让这些人来做。但对於抗疫重要关头的香港来说,这种不惜一切要阻挠政府抗疫的手段,实在太冷血,“戏”终究是要穿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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